一、项目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郴州市殡葬管理处是隶属于市民政局的二级机构,属全额预算拨款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单位事业编制11个,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2人。单位职能职责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与地方规章;依法监督、检查全市执行殡葬法规及规章的情况;负责市殡葬事务管理,协调和处理市城区殡葬改革和管理中出现的有关矛盾和问题;负责指导县市区殡葬改革工作。
2015年,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处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殡葬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2015年,共争取市本级绩效管理预算资金109.625万元,其中:市本级项目资金15万元,其依据为中办发﹝2013﹞23号、郴政通﹝2014﹞4号、郴委﹝2010﹞6号、郴编﹝2010﹞3号。
(二)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是为加快完成石榴湾公园迁坟任务而进行大量的协调和宣传工作;二是狠抓行风建设,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三是强化殡葬执法,扎实推进殡葬改革。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预算支出资金安排落实情况分析
2015年安排我处经费109.62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9.625万元(其中:市本级项目资金15万元)。
(二)预算支出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我处社会福利事业资金,全部用于我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5.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如办公基本设备添新购置、清明节期间宣传费用及外出执法工作人员差旅费、车辆维修加油等业务开支)1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04万元和其他支出12.71万元,实际支出114.31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预算支出组织情况分析。一是为加快完成石榴湾公园迁坟工作,我处在清明节前期做了大量的协调和宣传工作,多次协调城管、北湖、苏仙两区政府、民政部门和街道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石榴湾公园共迁、平坟近6000冢。二是强化殡葬执法,推进殡葬改革。今年共处理了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件20余件,城区乱埋乱葬和乱搭灵堂的行为得以了有效的遏制。预算支出绩效情况:我处被省民政厅评为清明节工作优秀单位,全省殡葬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市香山陵园被省民政厅评为清明节优秀观察点。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市本级2015年共拨付我处15万元项目资金,其产生的效应为:美化城市环境,防止森林火灾,合理利用资源,殡葬改革环境良好,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宜居城市,吸引外商投资;全面整治市城区周边乡镇违规殡葬行为,苏北两区周边山头乱埋乱葬现象,杜绝新坟,绿化旧坟,有利于城市管理大提质目标实现,确保殡葬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为95%的效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1、狠抓行风建设,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我们提前下发了《关于做好清明期间祭扫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了清明祭扫服务工作,实现了“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目标。
2、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加大媒体宣传,制作电视专题,电台新闻报道播放多次,郴州电视台“今晚8点”栏目制作电视专题节目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进行了系列报道。在市城区张贴、发放《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殡葬管理的通告》及殡葬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3、强化殡葬执法,推进殡葬改革。重点加强了城区公园以及城区周边山头乱埋乱葬和城区主干道乱搭设灵堂的行为进行巡查监督。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与区民政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积极衔接,督促各地不断加强殡葬管理工作。
4、坚持“四个原则”,落实“四个责任”,落实了殡葬综合治理措施。城区公园迁坟工作是郴州市“两城”建设、“三创”工作和“城市大提质”的重要内容,我处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安、民政、城管、工商、国土、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查处力度,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埋乱葬、迁了又葬等现象发生。各风景名胜区、公园管理单位,加强管理,加强巡查,“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所辖范围内不添新坟。
5、完善了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按照《关于补助和减免市城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郴民办发〔2013〕7号),将困难群众的范围扩大到市城区农村村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补助和减免额度。让更多的群众得到实惠,切实解决了广大困难群众死不起、葬不起的问题。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取得实效。我处认真学习有关殡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定价。坚持实践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为困难群众减免了基本殡葬服务费,减轻了群众的治丧负担,制定新制度6项,完善了已有的制度,强化制度落实,以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们在殡葬改革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目前殡葬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多年对现在出现的殡葬违规行为不能进行有效约束处罚,必须通过地方性法规进行完善;二是殡葬执法管理机构薄弱,人员较少,市殡葬管理处5个人管理和执法整个郴州市的殡葬活动力不从心;三是执法车辆陈旧,已濒临报废,;四是协调多部门联合执法,效果有限。
(三)意见及建议。
一是为加强殡葬管理,健全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弥补人员不足的问题,建议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找准工作切入口,联合国土、林业、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抓好殡葬管理工作。
二是建议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步伐。县级骨灰安葬设施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坚持政府投入,体现公益福利性的原则。政府应将公益性墓地作为民生工程,列入县财政预算,逐年加大财政投入,逐渐完善殡葬基础设施,为殡葬改革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三是由于市殡葬管理处唯一一台执法车辆已经使用了13年,现已严重老化,濒临报废,为提高殡葬执法效率,建议更换殡葬执法车辆,完善殡葬执法硬件配置。
郴州市殡葬管理处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