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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0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组织、指导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工作。牵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省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统-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指导、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和吸引留学人员来郴(回郴)工作或定居的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并推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和落实有关保障机制。
(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全市农民工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职责调整。
1.将有关公务员管理(含工资福利、工资统发、人员调配)等职贵划入市委组织部。
2.将有关军官转业安置等职责划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将有关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市科学技术局。
4.有关行政审批职责按照省政府关于郴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批复意见,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和工作交接后,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制订、实施区域有关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推动行业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按照审管联动的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及时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告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及时将有关监管信息、涉及行政审批的政策文件送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简易事项审批有关审查勘验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重大事项审批和审批涉及专业要求较高的复杂勘验、检验检测、技术论证、联合验收等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并提供有关支撑服务。
2.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郴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63号)、《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办发〔2019〕4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设15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专家工作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人事科(表彰奖励与任免科)、机关党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三、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14.2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69.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093.12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减少3109.3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16.2万元。
(2)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1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5.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3093.1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7.6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100.8万元。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4.2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900.2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731.49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52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41.24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81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无。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业务工作经费8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行。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变化,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开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控制开支。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数143.8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3.8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2020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比2019年减少15.9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2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万元,下降5.99%。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6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71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25万元、项目支出814万元。
(2)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金额814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无。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办公用房1048.71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1139.52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其他固定资产2504.17万元。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附件: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