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与地方规章;根据授权依法监督、检查全市执行殡葬法规及规章的情况;负责市直殡葬事务管理,协调和处理市城区殡葬改革和管理中出现的有关矛盾和问题;负责指导县(市、区)殡葬改革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殡葬管理处为全额拨款参公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11人,在职人员10人,下设2个科室。管理6级1人,管理7级1人,管理8级3人,管理9级3人,技术工二级1人、技术工三级1人。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市殡葬管理处不含二级机构,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1、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85.3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5.3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8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1万元。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85.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61.62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1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8.1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四、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8.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3.04万元),公务接待费5.3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无变动情况。
五、关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殡葬管理处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郴州市殡葬管理处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8.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39.5万元,其中:服务类车辆运行费9.6万元、服务类印刷费6万元、货物类办公设备购置23.9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处项目支出为聘用人员、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医疗参保,退休干部的管理经费以及一般公务支出等费用,我处基本每年落实到位。我处2016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5.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