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新时期民政工作主要承担着保障民生、发展民主和服务社会三大职能,其内容可概括为“五大体系”,即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层民主建设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具体业务包括39大项,108小项,涉及法律法规138部,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救灾救济、慈善捐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老区开发、拥军优属、评残追烈、退伍安置、军休军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福彩发行、收养登记、福利事业、区划地名、老龄事业、社会组织登记等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经市编制部门核定,本局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全额拨款编制47个,其中行政编28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编19个。下辖市救助管理站、市殡葬管理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3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市军供站、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4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部门预算含市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市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慈善总会办公室)、老区办。我局预算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以及上级补助收入。预算支出包括保障机关的行政运行经费和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工作经费以及专项经费。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1、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807.2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46.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53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807.2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3.7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安排953万元,主要用于军休人员和机构支出、抚恤支出、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8万元。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06.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70.37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51 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99.32 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40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用于救灾工作、社会救助工作、复退军人维稳、退伍士兵安置工作、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地名普查工作、社会福利和事务工作、社会组织党工委和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老区工作、罗霄山脉扶贫开发工作、民政专项调研、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等工作经费448万元。
②用于抚恤、退役安置、临时救助、城乡低保户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专项经费953万元。
四、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0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5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45.55万元),公务接待费60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106.89万,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89万。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下降1.3%,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小于2015年预算是因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压缩各项开支。
五、关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民政局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郴州市民政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99.3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1041.5万元,其中:办公家具10.5万元,办公自动化设备10万元,电器设备6万元,服务类375万元,货物类140万元,监控设备20万元,建筑修缮140万元,培训类30万元,软件类260万元,网络设备30万元,宣传类2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0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