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2)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的老龄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本办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核定编制数6名,其中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7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
本办没有内设科室,共分三个办公室办公:(一)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公务收发、来访接待等工作;(二)财务室,负责本办财务工作;(三)司机办公室。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含二级机构,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1、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15.9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5.9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1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万元。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8.9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1.24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9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4.85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6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老年优待证工本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为符合条件的老人免费发放老年人优待证,确保老年人享受优待的权益。
②老年节慰问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市城乡特困老人、老年协会及养老院的走访慰问,让特困老人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关怀。
③老年人社会保障、文教体活动等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城乡老年人合法维权、做好老年人文体活动引导、组织工作。
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高龄老人补贴专项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高龄老人补贴人数的复核、配套资金的申请发放、监督工作,做好老年人政策服务工作。
⑤厅级领导调研活动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领导调研支出,及时了解老龄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思考解决的策略。
⑥“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及表彰经费支出5万元。做好“敬老文明号”、“孝亲敬老之星”等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宣传。
⑦专项会议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年初部署老龄工作要点;年末总结当年工作、计划下一年工作。
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全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人数的复核、配套资金的申请发放、监督工作。
四、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10.2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多3.7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所以相应的预算增加。
五、关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老龄委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市老龄办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4.8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34.2万元,其中:车辆运行与维护费17.5万元,办公用品采购4.7万元,广告制作1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5.98万元。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1(市老龄委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