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斗争,各级党委责无旁贷。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主动、全面地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前提在思想认识,关键在制度规范,实效在责任追究。
以思想认识促行动自觉。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只有加强党委领导,才能更好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才能更好地惩治和预防腐败,才能更好地选准用好干部。近年来,郴州市委深刻吸取系列腐败案的沉痛教训,以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为重点和关键,以作风建设为基础和根本,继续巩固2012年初开始的作风大整顿,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收到了显著成效,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当政治上的明白人,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强化党的政治观念、纪律观念,切实增强“抓发展必须反腐败,反腐败为了促发展”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以制度建设促工作规范。党委和纪委共同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但目前在实践层面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划分及内容还没有上升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层面。我们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建章立制,着眼抓常、抓细、抓长,着力抓好干部作风转变、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和制度化建设,必须重视制度保障作用,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制定出台有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法规细则,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责机制,构建分工协作、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的责任体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科学设置纪检监察工作考核指标,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有力支撑。
以严查深究促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也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的关键性措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否落实,关键在于责任追究能不能落实。近年来,我们通过作风大整顿和整治腐败,查处一批干部作风不优、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要强化“一岗双责”责任,领导干部在加强自身廉洁自律同时,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肩负起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有案必查。通过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到新的水平。(来源:三湘风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