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作为统计部门,更应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贯彻依法治国精神,全面推进法治统计的建设。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统计工作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新的形势下,统计工作正站在新的起点上,从中央到地方,从党政到社会公众,都对统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和新的需求,统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同时也蕴含着发展的重要机遇。
统计数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根本职责。
如何营造依法统计的环境,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力,是当前统计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个新课题。
一、忠于职守,依法统计,弘扬法治精神
统计工作涉及到社会的各行各业,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其数据的真实性对国家方针政策的制定具有巨大的影响,这就要求一切统计工作都必须在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下进行。统计法为统计工作提供了依据,规范了统计人员的行为。作为统计人,要深刻认识统计法的内涵精神,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养成守法的良好意识,依法从事统计工作,主动抵制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不断增强依法统计的能力,做法治统计的自觉守卫者。
统计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营造学法信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以身作则,严把数据质量关。提供真实的统计数据是统计部门的神圣使命,每一个统计人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忠于职守,以专业的职业态度依法统计,让法治精神闪耀在统计事业中。
二、严于律己,取信于民,树立法治权威
首先,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充分认识自己肩上所担负的法律责任和压力,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以“勤勉清廉、务实求准、依法统计、高效服务”的优良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工作效能,树立良好的统计形象。
其次,统计调查对象在配合统计部门进行数据报送汇总的时候,也希望统计部门能够提供相应的信息咨询服务,为他们的经营活动建言献策。每当统计部门发布统计数据时,都会吸引广泛的社会目光。在被关注的同时,也不乏质疑声,例如数据是否准确、数据来源于哪里、数据怎么和生活感受不匹配等,这些问题能否解决是检验统计部门是否做到依法统计的重要评判指标。
随着社会的不断在进步,民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统计工作也日趋规范化、标准化,其一切活动和行为都被置于法治的审视之下。依法统计不是一句空话,统计部门要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法治精神渗透到统计工作当中,依照严谨的法定程序来生产数据、发布信息,向民众提供真实的统计数据,自觉接受监督,做好统计诠释和统计知识普及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和建议权,形成统计部门良好的公信力,树立法治权威。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始终把“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作为统计工作主旋律,不断强化提供统计优质服务的责任意识和效能意识。
三、勤于宣传,营造氛围,夯实法治基础
加大《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宣传力度,营造遵守“一法一规”的浓厚氛围。统计法宣传要深入到统计调查对象当中,尤其是企业,让他们切实了解统计法的规定,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提升他们配合支持统计工作的意识和依法统计的责任感。采取召开各级动员会、印发各种学习宣传资料和分期分批举办各种类型的普法学习班,普及统计法律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和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意识。
在统计业务培训、职称考试、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都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同时,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做到让普法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积极搭建各类宣传平台,让统计法制信息和法律服务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单位,不断增强公民的统计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统计观念,自觉 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要改变以往单纯发放宣传资料的宣传方式,以统计执法检查为主线,将统计法宣传、办理统计上岗证和检查资料的真实性、报表报送情况以及原始记录、台帐的建设情况紧密联系在一起,努力做到将统计法制意识融入日常的统计工作中。
在做好统计法宣传的同时,还要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督促乡、镇(街道)及企事业单位搞好统计基础建设,包括人员配置、业务培训、台帐登记和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等方面工作。特别是要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尽快配备网上直报的硬件设施,进一步提高网上直报率,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可靠。要组织县局专业人员不定期到各乡、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各镇属地统计业务工作快速推进。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很好的统计氛围,夯实法治基础。
四、敢于履职,严格执法,捍卫法治尊严
统计领域,弄虚作假行为是最大的腐败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无论是统计人员还是统计调查对象,凡是出现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一律严惩不贷。依法统计要求统计部门必须加深对统计法的学习和理解,提高运用统计法所赋予的权力的能力,改变以往“重教育、轻处罚”的工作方式,坚决与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让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努力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在统计执法过程中,要以国家、省、市开展各种统计执法大检查为契机,组织好每年的统计稽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建立良好的报表报送秩序和统计稽查执法秩序,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漏报统计数据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现象要严厉查处;加大统计处罚力度,对拒报、不配合统计调查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扩大其在社会的震慑作用,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同时,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充实统计执法队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职或兼职执法队伍,以保证《统计法》的落实,对于提高统计工作地位,树立统计工作的权威,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只要各级统计执法部门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敢于碰硬,广大统计工作者恪尽职守,共树良好的职业道德,统计数据和信息就会扩容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