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及基本情况
拟定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指导、协调全市老龄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助等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指导老年人维权保障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指导社会化养老工作;开展老龄宣传表彰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的老龄工作。我办现有全额拨款编制6个,实有人数12人,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7人。其中科级正职1人,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2人,其他在职人员1人,公务用车2辆。
二、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2015年我办预算为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43.77万元,上年结转6.39万元,共计170.16万元。
2、支出预算。人员支出64.42万元,公用支出12.35万元,项目支出93.39万元,共计170.1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
按照市财政局 “三公”经费预算要求,我办2015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0万元。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