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办函〔2014〕124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国土资发〔2013〕44号)等文件精神,省国土资源厅以(湘国土资函〔2014〕186号)文件对我市2014年土地储备计划进行了审查并通过了备案。根据有关政策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土地储备计划公布如下:
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对我市2014年度全市土地储备计划备案批复,2014年度郴州市市本级储备土地规模应控制在1381.64公顷,其中已入库储备土地为699.99公顷,拟入库储备土地为681.65公顷。2014年度郴州市全市储备土地规模应控制在3804.71公顷,其中已入库储备土地为1463.90公顷,拟入库储备土地为2340.81公顷(详见附件1)。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储备土地信息管理,将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备案文本以及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批文等,按要求扫描上传到土地储备监测监管信息系统。因实际需要,确需调整计划的,应于2014年9月前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并及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将调整的相关信息及时上传土地储备监测监管信息系统。
三、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方案,于2018年11月5日前,逐步消化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外机构(融资平台公司)名下现有的存量储备土地。根据湘国土资发〔2013〕44号文件规定,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外的融资平台公司和开发区等其他单位2014年度不再安排新增储备土地入库。
附件:1.郴州市201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指标汇总表
2.郴州市2014年度储备土地规划用途结构表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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