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两型办在长株潭试验区的广大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家庭等领域组织发动了示范创建活动,每年都评审确定一批省级示范创建单位,发挥了较好的宣传、带动和示范作用。
2012年邵阳武冈市、怀化“鹤中洪芷”区域以及我市的永兴县、嘉禾县和桂东县通过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创建两型示范县市区的申请。2013年1月6日省两型办以湘两型函〔2013〕2号文件复函市人民政府,同意永兴县为省两型示范县创建试点。永兴县正式成为全省目前首个获批的两型示范县创建试点。为鼓励其他县(市、区)进一步强化两型社会理念,做好后续示范县创建工作,争取国家和省更大的支持,现就两型示范县创建有关政策的重点内容归纳如下:
一、两型示范县(市、区)创建支持政策及措施
1、创建指导。2010年,省两型办印发了两型县试行标准,提出了两型县的指标体系和具体要求,为示范县试点工作提供了一个普遍适用的参考标准依据。省两型办在复函中对永兴县的两型示范县创建试点提出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支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省两型办。省两型办会定期调度试点工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和督导。
2、支持政策。2012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改革建设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2〕12号),出台7个方面32条支持政策。根据省两型办有关文件规定,凡涉及两型社会建设的项目和资金,同等条件下向示范创建项目和单位倾斜,同时争取有关部门将改革试点、项目、资金、优惠政策优先支持。省两型办会从省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一些示范创建补助资金。
3、宣传推介。省两型办会授予示范创建单位匾牌,并通过长株潭试验区门户网等途径展示宣传示范创建动态、成果等,也可能组织培训交流活动。
三、几点建议
1、建议永兴县根据省两型办有关文件要求及指示精神,做好示范县创建试点方案的研究、起草等工作,并于2013年6月底前报市两型办;切实加强与省两型办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指导、支持。
2、建议其他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引导和支持各行业、各领域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掌握好申报省级两型县(市、区)的时机、节奏和力度。(两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