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经省公务员局批准,核定我处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独立法人副处级事业单位。2010年11月根据市编委《关于部门市直单位职责和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郴编〔2010〕7号) “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苏仙执法支队连人划转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到市殡葬管理处”。我处现有全额拨款编制11个,实有人数12人,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2人。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实职),科级正职1人,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3人,其他在职人员4人,公务用车1辆。
二、部门收支概况
我处预算收入为公共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支出为基本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收入预算财政拨款79.1万元。(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支出预算79.1万元,为基本支出。
三、 “三公”经费预算
按照市财政局 “三公”经费预算要求,我处2015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万元,公务接待费用5.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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