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作办发〔2015〕1号
2015年1月1- 4日,市纪委、市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今年第一次大规模集中明察暗访活动,对全市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进行集中明察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明察暗访由市纪委、市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车办、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等单位参加,共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和党风监督员40余人,分成多个暗访小组对5个县市区、46个市直单位、6个印刷企业和100多家宾馆酒店、农家乐、茶楼、景点、娱乐场所等进行明察暗访。查访主要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重点对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违规出入宾馆酒店、私人会所、农家乐吃喝玩乐,用公款搞内部聚餐及互相走访、送礼、宴请,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等内容开展明察暗访。被查访单位及场所均采取抽签方式决定。明察暗访结果表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纠正“四风”问题取得实效,干部职工作风持续好转。一是作风建设常态化严。此次明察暗访持续时间长、查访单位多、涉及范围广,暗访了百余家场所,核查了千余台车辆,但是发现的问题极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凸显,大多数单位严抓作风建设,建立了良好机制,形成了常态化。二是干部自我约束性强。查访中均未发现违规出入宾馆酒店、私人会所、农家乐吃喝玩乐,用公款搞内部聚餐及互相走访、送礼、宴请,工作日午餐饮酒和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中央八项规定及反“四风”要求得到进一步落实。三是广大群众认可度高。查访中发现大部分单位干事创业氛围浓厚,大部分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扎实、服务态度热情、解答问题耐心细致,办事群众比较满意、评价较高。随机询问群众,反映整治 “四风”效果好,违反现象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查访情况来看,虽然三令五申,但是仍有极少数单位及工作人员存在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工作人员顶风违反“五个一律免职”规定。如市林业局调研员文石保、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兽医科科长李显林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纸牌游戏,市煤炭局副处级干部肖伟、行政审批科科长梁炜沛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看NBA球赛。
二是个别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公车私用现象。如市最严城市管理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大勇元月3日中午驾驶湘LA9922公务车到市城区乡村厨房就餐。
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不在状态。如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一科科长王萍上班时间在机关食堂吃早餐,成本调查队副队长乐志娟、服务价格科副主任科员许道新上班迟到。
四是个别社区违规印制挂历。苏仙区栖凤渡镇栖凤渡社区接受该村企业家天虹彩印公司老板赠送,以党支部、居委会名义印制挂历450份。
三、处理结果
根据《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湘组发〔2013〕10号)和《关于“五个一律免职”的通知》(郴办字〔2012〕5号)等相关党纪政纪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兽医科科长李显林、市煤炭局行政审批科科长梁炜沛予以免职并通报批评。给予市林业局调研员文石保免职并通报批评的处理,按程序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免职手续。
(二)对市煤炭局副处级干部肖伟予以通报批评。
(三)对市最严城市管理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大勇予以通报批评,个人缴纳公务用车违规使用费200元,扣减单位经费1000元。
(四)对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一科科长王萍、成本调查队副队长乐志娟、服务价格科副主任科员许道新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
(五)对苏仙区栖凤渡镇栖凤渡社区违规印制挂历问题责成苏仙区纪委予以调查核实处理。
四、工作要求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抓好纠正“四风”问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规定,抓好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提前打招呼、敲警钟,防患于未然。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过节意识,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严格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住春节这一时间节点,从节前到节后,强化执纪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从严追责。
中共郴州市纪委
郴州市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