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国土资人发〔2012〕5号
关于曹丽等同志职务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曹丽同志任郴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凡文同志任汝城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郭庆明同志任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肖红亮同志任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李育同志任永兴县征地拆迁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慧雄任资兴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以上同志属于试用期一年的,试用时间从2012年8月起计算,试用期享受相应职务待遇。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干部任职 曹丽 何凡文 郭庆明 肖红亮 李育
谭慧雄 通知
抄 送:汝城县委组织部、嘉禾县委组织部、永兴县委组织部、资兴市委组织部
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2年9月4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