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
市人民政府:
一、会议的主要精神:
1、会议对前一段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自年初省委、省政府提出为民办8件实事以来,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认真开展对8件实事数据的评估认定,做了大量积极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摸索了一些成功的工作经验。概括起来,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多数市、县统计部门组建了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二是制定了《8件实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和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将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工作具体落实到县(市、区)、部门及基层单位。三是加强了8件实事完成进度的数据统计工作及分析研究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指导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四是加强了督查督办,推动了8件实事工作的落实及进展。
2、会议要求各地要提高认识,切实搞好数据评估认定工作。一是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认识高度,抓好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省委、省政府提出为民办8件实事,是心系人民群众、关注民生、维护民利、排解民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执政的群众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政府诚信,建立诚信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好。二是要从充分发挥统计部门职能的认识高度,搞好数据评估认定工作。承担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工作,是统计部门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它既是拓宽统计工作新领域,规范部门统计和加强基层基础统计的一次有利契机,又是对各级统计部门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一次检验。各级统计部门必须从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全面推进统计建设,不断增强统计工作活力,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认识高度,切实抓好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工作。三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十分关注这项工作。省委、省政府为民办8件实事,伯华省长向全省人民做出了庄严而郑重的承诺,在
3、明确责任,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搞好数据评估认定工作。一是明确责任。8件实事完成情况的数据统计工作由各责任部门具体承担,统计部门负有检查指导、评估认定和综合汇总情况的责任。各责任单位的统计报表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之前,必须报同级统计部门,经评估认定并签字盖章后才能上报。二是各级统计部门和各责任部门都要制定一个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数据评估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省印发的《8件实事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及有关说明》的规定,搞好数据统计和评估认定工作。在具体操作上,要采取层层验收的方式进行,先由各县(市、区)和各责任单位自行组织全面验收,再由省、市统计局分别采取抽查的方式组织验收。对于已陆续完成或接近尾声的考核指标,可先组织验收,不要等到年底集中进行。三是工作要过细。数据评估认定不仅要看原始记录统计台帐,还要到现场实地考察、核对,做到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相吻合,数据来源清楚,查之有根有据、令人可信。对弄虚作假虚报完成情况的,必须据实纠正,并报告上一级评估主管部门和同级考核办,情况严重的要通报批评。每一项指标数据审定后,各方参与人员都要签字认可,以备上级验收时抽查。
4、加强领导,协调好各方关系,形成有效的数据评估认定工作机制。会议要求各市州要将这次会议的精神向当地党委政府汇好报,以便加强领导,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鉴于这次数据评估认定工作责任重大,同时又备受各界关注,统计部门深感压力沉重。因此,会议要求统计部门要将自己的职责和统计职业道德的要求汇报清楚,统计部门只承担数据的评估认定工作,必须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和这次会议制定的评估认定标准,实事求是地对数据进行评估认定;8件实事所涉及的其他工作应由其他部门去完成。同时,鉴于数据评估是8件实事考核工作的核心内容,各部门在工作中应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这对于搞好8件实事的考核十分重要。
二、贯彻全省会议精神的意见
1、建议
参会人员:各县(市、区)考核办主任、统计局局长和统计局此项数据评估认定办公室负责人;市直各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及9件实事数据统计人员。
2、市统计局制定一份《9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各县(市、区)及市直各责任部门,并要求严格按照该细则认真做好全面验收工作。
3、为了配合做好数据评估认定工作,市直各责任部门9件实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必须要有分县(市、区)的数据;县(市、区)的报表必须有分项目(或单位)的数据;项目(或单位)的数据必须来源有据,做到有据可查。
4、对这次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统计部门深感责任重大,压力沉重。故请市政府给予高度关注,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以便在工作上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共同把这项工作搞好。县(市、区)政府、各级考核办、各责任部门在数据的真实性方面都应做好自己的工作,承担自己的责任。
以上汇报意见当否,请批示。
郴州市统计局
二OO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