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函[2004]26号
关于转发“省八件实事指标解释和
计算方法”的通知
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统计局:
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八件实事的《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已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同意。由于正式行文还待省人大审议,省统计局八件实事考核办已通知先在内部试行。为了不影响各县(市、区)和市直各责任单位工作进程,根据省统计局八件实事考核办通知,特将省八件实事的《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试行。市直各责任单位和各县(市、区)在试行中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向市统计局9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368262,联系人:李巨辉)。
附件:《省八件实事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郴州市统计局
200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