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国土资党发〔2012〕2号
关于黄国强等同志职务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黄国强同志任汝城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郭庆明同志任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李华同志任桂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李军同志任永兴县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克华同志任永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曾永英同志任永兴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属于试用期一年的,试用时间从2012年8月起计算,试用期享受相应职务待遇。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干部任职 黄国强 郭庆明 李华 李军 李克华曾永英 通知
抄 送:汝城县委组织部、嘉禾县委组织部、桂阳县委组织部、 永兴县委组织部
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2年9月4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