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关于推进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为有效推进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6﹞93号),结合我中心具体实际,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总体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在中心营造尊法守法、信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为全市电子政务工作科学跨越发展和“五个郴州”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对中心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和领导。把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并在部门网站发布。以杨铭主任为组长,邝华书记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责任科室:综合科)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活动纳入中心领导班子学习计划,全年举办2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中心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依法行政从现在做起,法治政府建设从我做起”的意识,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做依法行政的典范。(责任科室:综合科)
3.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认真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好法律法规和“普法”读本、法治热点面对面等书籍的学习与测试活动,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责任科室:综合科)
4.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立足自身职能,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大楼一楼显示屏等媒介,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广泛宣传我市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的重点、亮点,提高全社会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大意义的认识,取得民众对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监督。(责任科室:网络信息科)
5.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制度和《党内监督条例》。根据《郴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规定》、《郴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规定》、《郴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决策事项的意见征求,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咨询论证,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的跟踪评估,对决策的执行情况、效果等及时跟踪反馈。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对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以及造成决策失误的,依法追究责任。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责任科室:综合科、网络信息科)
6.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及时更新录入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有序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网上政府服务网络和应用平台,推行“一站式”办理、并联办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责任科室:网络信息科)
7.规范行政文书的订立审查。根据《郴州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政府合同管理制度,确保中心合同依法合规,程序到位,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全面执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申报计划、前期调研、公开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定程序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布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缺乏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据、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责任科室:综合科、网络信息科)
8.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形式。继续抓好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责任科室:综合科、网络信息科)
9.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继续赋予支部监察员对中心各项活动,特别是对干部人事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使用、经济责任审计、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人财物重点领域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严格规范科室工作流程和职权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兴媒体,推动网络监督平台建设,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各类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报账审签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员卡制度、公车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监督监管制度和人事制度,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要求,积极推进权利阳光运行机制建设。(责任科室:综合科、网络信息科)
三、工作要求
1.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行政首长是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2.各科室要根据计划和安排,分阶段、有步骤地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处理具体行政事务时,要遵章办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行为的合法、公正、高效。
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统筹安排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并将推进措施、经验做法和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市法制办。
郴州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2016年7月1日
责任编辑/李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