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70号令)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人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60号)文件(以下简称“一令一文件”)为抓手,加全市人防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人防执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优化执法环境,不断提升人防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人防改革创新和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大力开展“一令一文件”的宣传贯彻落实
(一)开展“一令一文件”的宣传活动。将人防法规政策纳入人防宣传教育“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媒体)工作,充分利用人防法颁布实施纪念日、防空警报试鸣日、应急知识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人防法制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各界支持人防建设、依法参与人防建设的自觉性。借助人防宣传教育基地、网络、媒体、刊物、宣传橱窗等载体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营造好的人防依法行政氛围。
(二)举办“一令一文件”学习培训。在全市人防系统举办依法行政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自学、参加上级学习等各种形式对人防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一令一文件”学习培训,提高人防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抓好“一令一文件”的配套完善。认真总结分析市、县人防部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加强“一令一文件”的适用解释,减少规章文件适用争议,维护法规文件的统一和公平公正。
(四)加强“一令一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一令一文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确保“一令一文件”落实到位。
二、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一)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执法。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通过开展个案监督、执法案卷评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等手段,及时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执法行为,推进人防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二)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采取上下联合执法、挂牌督办、市人防办直接查处等方式,多措并举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形成统筹执法、全市联动的格局。加强对各类园区、廉租房、安置房建设落实人防建设的督查检查处,促进人防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行执法监督。开展专项执法监督,上级人防部门要及时纠正下级人防部门违规减、免、缓、降以及政府违法减免人防法定义务的行为,确保人防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省里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人防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公示、下放、取消等工作。推进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审批流程和结果公开,最大限度的减少审批环节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四、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凡符合规定条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均要举行听证会;凡重大决策事项应当经法制工作部门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五、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申请审查、备案审查等规定
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做到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工作部门合法性审查,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零失误”和“零差错”。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工作。
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按照《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防空行政复议的受理、审理、决定等工作,提升人民防空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和报送工作。
七、自觉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依法办理人民防空行政诉讼案件,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人民防空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郴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