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办发〔2012〕34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认真实施《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合理定位。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突出重点。在全面落实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分解《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
(三)落实责任。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有关部门,部分指标和任务同时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
(一)约束性指标分解
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市教育局牵头,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不逐一列出,下同)
2.耕地保有量保持在405万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351.45万亩以上。(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4.森林覆盖率超过65%,森林蓄积量超过0.5054亿立方米。(市林业局牵头)
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7.97%、8.22%,氨氮、氢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8.99%、18.55%。(市环保局牵头)
6.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7%(五年累计)。(市发改委牵头)
7.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8%。(市经信委、市水利局负责)
8.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7.6‰。(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9.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42万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10.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1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含棚户区改造)达到15.91万套。(市房产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12.婴儿死亡率低于9‰,孕产妇死亡率每10万人小于25人(25/10万)。(市卫生局牵头)
耕地保有量、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约束性指标,有关责任部门要提出分解到县市区的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下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1.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按照创新驱动、市场主导、引领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七大领域产业跨越发展,将我市打造成为全省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基地和生产制造基地。(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能源局、市环保局负责,列第一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财税金融政策支撑体系,积极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加强政府引导支持力度,探索设立战略性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早期的创新型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郴州银监分局负责)
2.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做大做强有色金属产业。引导中国五矿、云南锡业等战略投资者加快有色金属资源整合,提高矿产集约化开采水平;着力发展钨、锡、铋、铅锌、铜等优势有色金属矿种精深加工;以技术创新为着力点,以转变增长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为目标,打造国家有色金属及稀贵金属产业基地。到2005年全市有色金属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0%。(市经信委、市发改委以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提升和改造传统化学工业,重点支持华湘化工公司、郴化集团、天阮化工等化工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着力建设好郴州氟化工产业园和宜章氟化工产业园,到2015年全市化工产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整合资源优势,鼓励兼并重组,加快技术升级,推进传统建材规模化、新型建材“两型”化、特种建材高端化,到2015年全市建筑材料总产值突破300亿元;以嘉禾县为重点,着力建设全省五金工具生产出口基地和“五金工具之乡”,着力打造“江南铸都”,到2015年全市锻铸造工业总产值达120亿元。(市经信委、市发改委以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装备,提高农产品精细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支持舜华鸭业三期扩建、青岛啤酒(郴州)公司扩建、东江渔业公司技改、郴州邦尔泰苏仙油脂公司、宏润茶油等项目建设,到2015年全市食品加工产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加快郴州烟叶生产及深加工基地建设,突出桂阳浓香型烤烟生产与加工,重点支持郴州天泰烟叶复烤公司复烤项目、湖南中烟郴州卷烟厂易地搬迁技改工程,提高烤烟生产水平,提升卷烟生产能力,做大做强郴州烟草产业,到2015年全市烟草产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办、市烟草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以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全面发展现代服务业
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区域性金融机构,搭建区域性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大力扶持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力争实现企业境内外上市3至5家,加快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继续深化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面向中小企业和农村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大通关基地建设,建设铁路口岸,发展铁海联运,完善公路口岸、农产品供港澳及出口集中验放场等物流平台,加快郴州市物流园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依托湘南国际物流园和郴州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努力打造湘粤赣边界最大“无水港”,打造立足郴州、辐射周边的省际区域物流中心;扩大服务消费规模、提高服务业比重、提升商务服务业整体水平,大力发展高新技术服务,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服务机构,加快国家高新技术服务业基地项目建设;优化服务外包产业环境,培育服务外包主体,完善服务外包扶持政策,把服务外包列入郴州承接产业转移的重点之一,争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基地城市”或“示范园区”。(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郴州海关、郴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构建由专业批发市场、大型购物中心、商业步行街、连锁超市、星级酒店、大众餐饮、便民服务店等组成的多层面服务体系。改造升级现有大型综合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城乡集贸市场,大力发展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仓储超市和物流配送为重点的商贸流通业态;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模式,大力支持发展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居家养老社会化、机构养老规模化、社区养老专业化的新格局,加快乡镇敬老院、福利院建设和管理,努力实现乡乡有敬老院、县县有福利院目标;完善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现代社区服务发展机制。(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突出发展文化旅游业。大力实施“项目带动”、“精品名牌”、“资源整合”战略,实施开展旅游“五个一”工程,即通过3年的努力,每个县市区争创一个省级卫生县城、创建一个国家4A级以上景区、建设一个四星级酒店、建设一个高档五星级农庄、建设一条特色旅游文化街区。大力支持东江湖和莽山创建国家5A级景区,加快推进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宝山-柿竹园工矿旅游、便江百里丹霞风景区综合开发、八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努力把郴州建设成为南国知名度假旅游目的地。到2015年实现年接待国内游客2500万人次,其中入境游客25万人次,实现旅游等综合收入超过200亿元。(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4.推动产业集群和企业发展
加快产业园区发展。加快推进园区扩规和区位调整,促进园区与城区功能整合、空间协调、经济互动、设施共享。加快开发园区扩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争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永兴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新设安仁、桂东省级产业园区,着力打造“百亿”、“千亿”产业园区。到2015年,园区GDP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30%,占全市总量的50%以上,高新技术产值占全市比重70%以上,税收年均增长30%以上,建成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开发区2个,过50亿元的开发区5个,形成6个各具特色的产业基地。(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优化企业组织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速产业整合,实现规模扩张,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品牌、带动作用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强对中小企业在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财税支持,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向专、新、特、精方向发展,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服务,大力扶持创新型、创业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到2015年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65%,吸纳就业5万人。(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负责)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通过政策扶持、信息服务、合同维权、项目支持等方式,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鼓励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范经营,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在500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200万吨以上,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80万亩,争取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比率达到60%以上。(市农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农经局负责)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基地,加快推进高科技农业园区建设工程,创建2-3个国家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引导农产品加工向园区集中,农产品加工值与农林渔牧业值比达到1.7:1;大力提升农民的组织化水平,力争发展3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0%以上农户加入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创建2个以上国家级示范社,50个省级示范社,100个市级示范社,1000个县级示范社;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企业,到2015年,着力培育年产品销售额过5000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50家,其中过亿元企业20家,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577亿元以上,建成2个年产值过10亿元的国家级龙头企业、10个年产值过5亿元的省级龙头企业、10个年产值过1亿元的市级龙头企业;进一步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完善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基础,骨干企业为龙头,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抓好乡镇农技站建设,加强农民素质教育,每年至少完成农民素质培训80万人次,健全农业信贷、市场流通、信息服务等支撑体系,提高农业发展支撑能力,“十二五”期间,建设上规模蔬菜批发市场12个,改建城区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12个,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认证认可体系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提高对农业信贷投放比例。(市农办、市农经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信用联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把水利作为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加大病险水库治理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确保耕地面积占补平衡,大力推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交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和维修管护,到2015年农业灌溉用水综合利用系数达到0.685。(市水利局牵头)
改善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加快实施全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乡村美化工程,大力推进“四改”、“四清”、“两绿”、“一集中”。加快农村水、电、路、气、汛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配套完善农业基地的水、电、路设施。按照“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模式,加快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村与村之间的断头路建设,对农村电网进行提质改造,实现全市所有地区通电。继续实施“村村通”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进一步推进农村沼气建设,鼓励农村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稳步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力度。(市农办、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广播电视台、郴电国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坚持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多层次、多形式、符合农民需求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村公共卫生和共有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支持力度,健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到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100%,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90%以上的乡镇建立一所社会福利机构,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积极推进农村中心社区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加快构建以中心社区为基础的农村社会体系架构,按照合理布局、集中配套、节约便利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农村中心社区。认真抓好500个新农村示范村的创建工作,高标准建设30个现代农业和11个新农村示范区,力争“十二五”期间创建省级示范村10个、市级示范村100个。加快推进郴资桂新农村示范带创建工作,集中抓好郴州大道沿线区域37个行政村的建设。(市农办、市规划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1.建设中心城镇
高标准建设中心城区。加强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到2015年实现中心城区城镇规划用地80-100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规模80-100万人。加快发展中心镇,充分抓好城乡规划特别是中心镇发展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到城镇就业和落户,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促进生产要素向县城、重点镇、中心镇聚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负责)
2.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打造“两型社会”示范带。高起点、高标准开展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顶层设计,把郴资桂一体化区域建设成为“两型产业”聚集区、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生态文明实践区、改革开放先导区。到2015年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实现GDP占全市的65%;财政收入占全市的75%,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5:55:40,成为省级“两型社会”示范带和郴州经济核心增长极。(市发改委、市两型办、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建设大十字城镇走廊。通过打造工业十字走廊、现代服务业十字走廊和文化旅游业十字走廊,促进郴资桂、郴永宜大十字城镇走廊发展。着力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信息化及现代服务业的有机融合。推进资源集中、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型工业,积极发展金融、物流、房地产、社会服务等产业并向集约化、高效化转变,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挖掘文化资源,积极发展休闲、度假、观光等生态旅游,促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房产局、市商务局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建设现代农业及生态示范圈。打造郴资桂、郴永宜区域现代农业及生态示范圈,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和文化旅游示范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发展壮大粮食、油菜、畜禽、水果、烤烟、蔬菜、水产、茶叶、林木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大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大力发展生态经营。(市农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限,稳步推进强县扩权改革,配合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完善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发展县域特色产业,重点培育支柱产业,加快培育优势企业、优势产品,提升县域产业支撑能力。积极组建以县城和工业园为重点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支持一批县城发展成为中小城市或区域次中心城市,加大扶贫县的支持力度。(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以主体功能区建设为基础平台,统筹安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镇化格局和国土利用,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支持重点开发区增强产业和要素聚集能力,支持引导农业主产地区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农产品供给,支持生态地区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支持禁止开发区实施强制性保护,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建立差异化的区域政策体系。依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分别实施激励型、支持补偿型或保障补偿型的公共财政政策。加快改革现有投资模式,实行按领域安排与按主体功能区安排相结合,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环境和人口政策,制定不同的用地和环境标准,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城定居相挂钩。(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完善绩效考核评估机制。针对不同区域、类型,制定实行差别化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城市化地区,优先考核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经济增长、吸纳人口、质量效益、产业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以及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优先考核农业发展水平,主要评价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产业化水平、农民收入、环境治理、生态保护情况等指标。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强化对自然文化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的评价。(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绩效考核办负责)
(五)加快推进信息化,努力建设“数字郴州”
1.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新一代主干信息传输网络。加快构建新一代大容量、高速率主干信息传输网络,推进城市骨干信息管网向农村辐射延伸,实施农村行政村“宽带通”工程。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形成以宽带网为主、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为辅,多媒体技术主导的信息网络格局。到2015年家庭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1%以上,家庭宽带接入率达到40%以上,城区数字电视普及率达到100%。(市经信委、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负责)
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呼叫中心”、“数据中心”、“灾备中心”、IPTV手机电视及移动平台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防范综合支撑平台,增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市应急办、市公安局负责)
2.全面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
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全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加快“两化融合”试验区和50家信息化示范企业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流通领域应用,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应用的深度与广度,加快建立专业市场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市经信委、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负责)
推进社会发展信息化。加快建立全市性的电子政务公开服务体系,推进无纸化办公、网上办公和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将市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一站式”社会管理网络服务体系,实施社会信息化应用工程。到2015年全市政务部门电子政务覆盖率力争达到100%,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率达到100%。(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森林郴州”
1.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加强能源资源节约。着力推进结构性节能降耗,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加快淘汰煤炭、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焦炭、煤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强化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严格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提高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到2015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7%。(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加快发展绿色经济。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把发展绿色经济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继续抓好资兴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永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实施一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循环经济试点和节能减排工程。大力培育循环经济企业,加强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完善配套,强化重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建立覆盖城镇社区和农村乡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着力调整优化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到201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78%、75%、60%和100%。(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2.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
加强“三江”支流源头流域综合治理。着力实施一批水的涵养、聚集、流通和净化工程,逐步改善“三江”支流源头流域水环境状况。突出抓好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加快沿岸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重点做好东江湖水资源环境保护,加强水源涵养林和沿江生态林建设,推进流域沿岸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加强环境污染整治。以农业污染、城市污染、重点流域污梁和农村面源污染为防治重点,全面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总量控制,减少水体污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污染减排、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加大对污染减排的依法监管力度,强化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砷排放量减少30%,全市废弃物处理率达到80%,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8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0%。(市环保局牵头)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大力推进生态工程建设,重点构建东江湖、王仙岭、中心城区、南岭植物园等生态片区和组团,着力打造中心城区“十山十湖”生态景观,加快构建“蓝脉绿网”城市绿化体系。重点建设好郴州大道沿线生态绿化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快实施郴州市水资源保护工程,加快郴州市中心城区宜居环境改造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积极治理水土流失,合理规划开发旅游资源,加快实施全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加快规划建设宝山矿、柿竹园矿山公园。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以上,城市建成绿化覆盖率达到40%左右,打造全省最优人居环境。(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园林处、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负责)
3.建设生态文明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以城市卫生、宜居环境改造为基础,以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根本,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活环境,提升市民综合素质,树立社会文明风尚。(市“三创”办、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创建国家级低碳经济示范市和生态示范市。积极探索低碳城市发展路径,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倡导节约环保、低碳排放的“两型”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开展生态建设示范工作,继续抓好资兴市、汝城县、桂东县三个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试点县(市),“十二五”期间新增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区)。(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4.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按照打造“林中之城,休闲之都”总体要求,围绕《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立足郴州“山、水、林、城”特色,突出森林生态建设,兼顾生态性、景观性、经济性,努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高标准、大力度、快节奏推进“森林郴州”建设,力争到2014年底前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三创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处、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1.构建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提高公路通达深度和运输效率。打造高速公路快速通道,加快实施郴州市高速公路网建设工程,到2015年全市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745公里。完善干线公路网络,到2015年实现100%以上的县通高速公路或半小时达到高速公路。改造1225公里县乡联网道路,全面完成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通畅率达到100%。(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优先发展城镇群公共交通。按照“建管养运并重”原则,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着力提高交通服务水平,不断完善运输服务体系,加快火车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公交与京广线和武广客运专线无缝对接,规划建设郴永、郴宜快速干线等城际公路快线,加快郴资桂、郴永宜城市群公共交通的互通互联。(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公汽公司负责)
争取铁路、机场建设取得突破。加快郴州市铁路网完善工程建设,努力争取桂林-永州-郴州-赣州列入国家路网规划并尽早开工建设,到2015年全市铁路运营总里程达240公里。积极争取立项建设郴州机场。(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2.构建现代能源供给保障体系
调整优化传统能源结构。加快电源点建设,提高湘南电网电源支撑能力,加快风能、生物质能和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新能源发展。到2015年全市电源点总装机容量达580万千瓦,年发电量达260亿千瓦时。提高煤炭开采集约化水平,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建立健全井下“六大系统”,进一步提高煤炭安全生产水平。加快发展核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新能源,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装机占全市电源总装机10%。完善能源储备体系和输送通道。加强城乡电网完善工程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能源供应保障,到2015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超过100亿千瓦时,最大负荷达250万千瓦左右。(市发改委、市煤炭局、郴州电业局、郴电国际负责)
3.构建安全水利保障体系
严格水资源管理,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水资源供给保障,构建以东江水库、莽山水库、山河水库以及沤江、九龙江为重要节点,以生态水源保护、水资源综合利用为重要内容的区域性控制枢纽。启动郴州供水设施扩能建设工程、东江饮水工程和其它重点地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加快中心城区水生态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加快实施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抓好莽山水库、江源水库、雷溪水库、沤菜水库、桃源水库等项目建设。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加大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抓好移民避险搬迁工程,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以及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构建比较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负责)
(八)加快推进人文建设,着力提高社会文明水平
1.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前沿科学技术储备。大力支持重点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结合,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传统优势产业的改造提升,以及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发展等领域,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提升科技创新基础能力,整合科技资源,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市高技术产业服务基地建设,依托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及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快布局建设一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力争建立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企业技术中心10家。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争取5年内培养和引进500名高端人才,打造30个高端人才团队。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企业为主体,推动“产学研用”战略联盟。到2015年全市90%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机构,企业R&D经费支出占全社会R&D经费支出的比重达到70%以上。(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负责)
2.推进教育强市
切实加大教育投入,强化基础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加快学前教育的普及,加快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加快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扶持发展民族教育,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到2015年学前教育进一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6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发展职业教育,建设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将郴州技师学院、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建设成为职业技术人才培训主阵地,支持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力争将郴州理工学校建设成为市农业人才培训基地、市职业教育生产实训基地和市有色园区人力资源培训基地。提升高等教育,提高高校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支持办好湘南学院和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创建郴州幼儿师范专科学院。加大人才继续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党校和行政学院建设,加强电大教育。提升全民素质,加强对社会办学的管理,构建现代化、开放式的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强化就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院校负责)
3.建设人才强市
推动人才结构调整,建立人才资源强市。注重各类人才的培养,突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高层次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实施郴州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工程,到2015年全市人才总量发展到36.5万人,年平均增长率在9%以上。加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大力引进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力争2015年前设2-3家博士后工作站,吸引30名左右博士后进站工作,并带动高层次人才来郴发展。强化人才激励和管理,积极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补充的多元化人才投入格局。完善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加大对基层敬业人才的关注,积极开展国际国内智力交流与合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
4.打造文化强市
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提高社会文明素质,提升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市群众艺术馆、市图书馆、市博物馆新馆、郴州大剧院和中国(桂阳)楚南历史文化园等项目建设,扶持湖南省昆剧事业发展,构筑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全民健身运动,优先发展群众体育,稳步发展竞技体育。加快壮大文化产业,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市场完善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整合相关演艺资源,壮大演艺产业,做大做强传媒产业,扶持培育我市旅游文化“龙头企业”,把资源优势尽快转为产业优势,加快形成文化产业集群。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素质,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诚信郴州建设,大力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行业创建。(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负责)
(九)加快推进改善民生,努力建设“幸福郴州”
1.提高人民收入水平
充分扩大就业。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劳动者自主择业、政府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的推进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就业的投入,统筹推进城乡就业,积极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推进“全民创业”计划。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衔接和协调,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努力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困有所助。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合理分配收入,建立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贴与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联动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扶贫标准和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离退休人员收入水平,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让更多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负责)
2.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构建人口均衡型社会。继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推行优生优育,健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计划生育特别家庭扶助、出生缺陷免费干预等“两奖两扶一免”五项制度。坚持男女平等,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加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服务体系。(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残联、市民政局负责)
提升医药卫生工作水平。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积极预防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病和寄生虫病。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提高设备装备水平。加快城乡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更多地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负责)
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加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城中村、国有林场棚户区、煤矿棚户区(危旧房)、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发展经济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基本覆盖城乡低保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发改委负责)
引导房地产健康发展。主动应对市场变化,建立市场调节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供求调控引导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大力培育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引进战略性房地产开发商。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作用,完善房地产交易、中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制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
4.加强安全生产与公共安全
加强安全生产。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着力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市安监局牵头)
维护公共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安监局负责)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郴州建设。(市综治办、市公安局负责)
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物质储备体系,提升防御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市应急办负责)
健全国防动员组织体系,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和后备力量建设。(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牵头)
(十)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着力提高社会法制水平
1.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改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延伸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动社会管理重心下移,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大致均筹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健全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完善社会矛盾调解体系,有效解决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食品药品安全、土地征收利用、城市建设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积极培育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基金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公共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职责,鼓励和支持其依法自主参与经济社会管理,为政府转变职能搭建承接平台。(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加快推进依法治市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各相关单位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负责)
加强法治建设。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全面落实行政程序规定和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审计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推进公正司法。强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负责)
(十一)深化改革开放,努力建设“开放郴州”
1.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要素市场管理、财税和投融资体制、经济管理体制、社会事业、城乡管理体制综合配套等领域改革。(市发改委、相关部门及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扩大对外开放
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好全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市商务局牵头)
优化外经外贸结构。促进外贸增长方式向集约型、效益型转变。改革完善财税、货币、金融、贸易等相关政策,形成有利于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支持体系。(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郴州海关负责)
提升引资引智水平。实施“走出去”战略,健全“走出去”服务体系,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大力发展对外经济。坚持引资、引智并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注重招商引资质量,创新引资方式。突出引进战略投资者,更多地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二)强化实施保障,努力开创富民强市新局面
1.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郴州市“十二五”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负责“十二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层层建立责任机制,负责推动本地规划的实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本级政府制定的“十二五”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明确工作要求,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项目保障
建立“十二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库。以规划为指导,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加大前期投入,深化前期论证,加强项目策划、开发、储备和建设力度,建立健全项目不断生成、滚动发展、有序推进的长效机制,集中开发、储备、实施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扩大投资规模、提升投资效益,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市发改委牵头)
3.强化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投资向支撑规划实施的关键领域聚集。充分发挥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化银企合作,扩大内联外引,推动企业上市融资。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公益事业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负责)
4.强化政策保障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完善与规划相配套的各项政策法规,鼓励引导企业等社会主体积极参与规划实施,引导各类资源向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方面配置。进一步改善政府服务,保证市场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5.强化效率保障
坚持公开、民主、科学办规划,提高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十二五”规划的监督,保证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分阶段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规划实施,实行绩效考评,确保“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和专项规划的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和重大战略任务的完成。(市发改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考核办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每年2月中旬前,要将上年度所负责的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报市人民政府,抄送市发改委。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纲要》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跟踪分析,适时开展评估。各级各部门要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纲要》实施的中期阶段,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提出评估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