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财政局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郴州市财政局是市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市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组成部门,同时根据分工管理行政事业性资产和部分企业国有资产。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市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落实和拟订执行有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全市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市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和监督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研究执行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地方税收的减免事项。
(七)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未纳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财政专项拨款和监督资金使用效益,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需要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省会计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负责对各县市区财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负责全市财源建设项目规划制定,项目的考察、融资、论证、评估、考核与实施,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3年年初预算数1773.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73.3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3年年初预算数1773.31万元,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1513.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2.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3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6.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62万元。
2、项目支出2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21.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3.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3年财政拨款收入1773.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3年年初预算数为1513.31万元,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3年年初预算数为260万元,是我局为完成特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专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方面。
政府采购交易中心运行专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北湖区、苏仙区的医疗卫生用品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等业务。
金融与债务管理专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事业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工作、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融资管理工作、监督贷款资金及配套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以及贷款计划和偿还工作等。
财政投资评审专项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审查和项目的概、预、结(决)算评审工作等方面。
责任编辑/郴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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