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总战略,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三个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法和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和建设“五个郴州”、打造湖南“新增长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广泛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切实做好“你学法 我送票·锦绣潇湘(郴州)任你游”活动的承办工作。为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和趣味性,推进法治宣传与旅游经济发展的有机融合,省司法厅、省旅发委和郴州市人民政府面向全国开展“你学法 我送票·锦绣潇湘(郴州)任你游”活动。我市作为承办地,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活动启动仪式4月底在资兴市举行。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通过“林邑讲坛”和举办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专题宣讲活动。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课程的重要内容。
3、扎实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广泛宣传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化“法律六进”,引导全市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积极参与百家网站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5、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根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全民普法,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每个街道(镇)、社区和城区中小学设置一个以上的法治宣传栏(展板),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举办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和法治微信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镇)、社区和中小学有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80%以上。
二、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带动工作全面发展
6、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契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和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深入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处级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在修好学分的同时,继续采用纸质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规范领导干部年终述法,推行主要司法(执法)和社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党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述法制度。积极配合省委法治办做好“市委书记谈法治”专栏访谈工作,联合“郴州说法”栏目和《郴州日报》社开展“县委书记谈法治”专栏访谈活动。
7、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分层次实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抓好法治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举办一期“法制副校长”培训班,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良好师资。深入开展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做好“法治电影进校园”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全省青少年法治征文大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参加全省优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评选活动。市委法治办会同有关部门在北湖、苏仙两区选择一个基础好的学校,建立市本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8、加强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5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切实加强对村(居)“两委”干部的法治培训,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基层事务、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9、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大力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切实加强企业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遵纪守法、依法生产、依法维权。
三、坚持创新引领,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10、着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加强如法网、法治郴州网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强化互联网思维,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微小说、微电影等征集活动,运用微信、微博、H5和法治e本、普法媒体机等新技术新手段向社会公众进行日常推送,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11、完善全媒体大普法体系。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固定场所的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码头、站台等公共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地方传统文化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机结合,打造一批具有高品质、高收视率和广泛社会影响的法治专题频道、栏目和节目。继续办好郴州日报“法治”专栏、郴州电视台“郴州说法”和法治郴州微信等栏(节)目。积极参与湖南省“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12、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各地要在去年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设施和阵地建设。结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建设一批高品质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廉洁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民俗文化融合发展,形成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服务体系。市直各单位门户网站设立法治版块,有独立办公楼的单位要增设法治廉洁文化元素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全省优秀法治微信、优秀电视栏目、法治文化示范项目评选活动。
四、坚持普治并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13、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中共郴州市委关于开展“法治郴州”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治郴州建设的决议》,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积极参与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评选、“2016-2018年度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先进典型集中宣传和全国第七批、全省第八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
14、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结合村(社区)换届选举,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指导各地完善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民公约,引导广大村(居)民依法参与村(居)事务管理,实现基层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15、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郴州实际,制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具体办法,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落实经费保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6、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郴法治办发〔2016〕12号),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各级国家机关要对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行业各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年内,市委法治办对郴法治办发〔2016〕12号文件中的47个市直国家机关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17、强化考评机制。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力度,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市综合绩效考核、综治和文明创建等内容,进一步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加强对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
18、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广泛开展各类主题宣讲活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普法社会组织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发现问题,树立典型。年内每个县市区上报不少于一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