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市党务工作、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把握“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四型”机关创建和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履行政治工作职能作用,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全市司法行政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实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一、抓教育重引导,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1、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省、市委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转变作风,强化职能,创新发展,努力解决司法行政机关自身建设中的“四风”问题。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为推进平安郴州、法治郴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2、继续扎实开展“四型”机关创建工作。为巩固和深化2013年“四型”机关创建工作成果,按照市委要求,2014年紧密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四型”机关创建工作。通过创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工作效率,争做廉洁公仆,树勤政形象,争创文明机关,树高效新风,为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站稳全省第一方阵,助推郴州起飞,建设国际化现代化新郴州提供有力的保障。
3、扎实开展好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市委继续深化作风建设精神,2014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突出“优作风”,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怎么干好”的问题,巩固和深化大整顿活动成果,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努力建设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打造郴州司法行政好作风品牌。
4、切实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全面落实《2011-年—2015年郴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2011年—2015年郴州市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认真制定好《201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科学教育培训模式,不断完善教育培训方式,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自主选学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干部培训。积极推进教育培训改革创新,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市要求,重点抓好基层司法所长、市局科室负责人、县(市、区)司法局股室负责人的轮训和执法培训任务,做好警察初任和晋升警衔培训的送训工作,统筹抓好其他干部的教育培训,全面完成各类干部调训任务,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素质。
5、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省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建设五年规划,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主题活动,积极推荐参加部、省有关评选表彰活动;根据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大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确保我局2014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取得成功。
二、抓班子带队伍,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组织过硬
6、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不断总结协管工作经验,完善干部协管机制。深入了解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加强与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的联系,共同配强、管好县(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健全领导班子跟踪考察机制,切实加强对监狱戒毒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配合组织部门做好监狱戒毒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按照市委着力培养选拔“狮子”型干部的指导思想,对工作实绩突出、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及时提出提拔重用建议,对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提出调整意见和建议。
7、深入学习宣传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把学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领导带头遵守,政工干部精通掌握,一般干部群众了解知晓。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积极探索科级干部交流轮岗等选拔任用机制,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加强年轻干部多岗位培养锻炼;严格落实郴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后备干部选拔、培训、使用管理办法,健全后备干部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
8、加大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力度。要以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监督、从严查处、从严问责,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任监督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要求,把干部监督工作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做到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不走样,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不变通,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律不放松,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夯基础强保障,促进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规范化
9、把握机构改革契机,进一步理顺机构管理体制机制。在做到“三个把握”(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把握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把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形势)的基础上,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落实:一是劳教制度废止后,做好戒毒所机构设置和市司法局相关科室更名;二是法律援助机构职责进一步理顺;三是市司法局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岗位职级待遇明确;四是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推动市、县两级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局;五是认真做好市福城公证处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工作;六是积极向省厅争取原政法学院编制和第三批政法专项编制,充实到基层单位和社区矫正工作机构。
10、继续实施精细化目标管理考评。在总结2013年考评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在局机关及直属二级机构实施精细化管理考评,不断完善考评办法,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效能,客观掌握和正确评价局属各内设机构及干警的工作质量,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跨越发展。
11、严格考录调配工作。根据需要科学制定年度考录计划,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等环节中切实把好关,选择好人。进一步加大监所争需专业人才的考录力度,开展好医类警察短缺问题的调研,积极探索解决医学类人才“招不进,留不住”的有效机制。
12、全面推进警务督察规范化、常态化。认真省厅《2014年警务督察工作要点》和落实转变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以警车管理、监管安全、生产安全、“四风”问题整改以及“严警、惠警双十条”落实等情况为重点的集中督察活动。加强警务督察机构队伍、业务台帐建设,切实抓好督察情况通报、问题整改、责任追究。督促监所单位全面完成警员职务套改工资待遇落实等后续工作。
13、做实干部人事信息化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机构编制信息录入等基础性工作,做到机构编制底子清,工作实。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郴组〔2014〕18号)文件精神,切实按要求抓好干部人事档案重新整理和档案库房建设工作,推动干部档案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配齐人事档案室所需设备,确保人事信息工作规范有序、准确无误。建立健全人事工作各项信息,及时准确做好人员工资异动、医保、社保及各项统计工作。
四、抓作风强服务,营造良好和谐共事氛围
14、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认真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决议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出台基层司法所长任职资格条件,切实解决司法所长职级待遇。落实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系统人民警察意外伤害保险各项保障工作,认真抓好干部职工各项社会福利保障工作。加大从优待警力度,优化干警工作环境,不断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切实增强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5、扎实开展帮扶、慰问工作。认真做好建整扶贫、“双联”帮扶和城乡统筹发展示范村建设帮扶等中心工作,落实各项帮扶任务,争取更大的成绩。积极开展对困难职工的走访慰问和帮扶工作,真心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认真做好工、青、妇及离退休老同志工作,不断增强司法行政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6、切实抓好政工干部能力素质教育。注重政工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以公道正派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促进本系统政工干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加强政工干部能力建设,提升政工部门整体战斗力。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配合,加大政工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大力宣传政治工作典型经验、政治工作创新成果和政工干部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