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局干警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四型”机关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郴办字〔2013〕1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局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实干型”(以下简称“四型”)机关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 “四型”机关创建为抓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注重在学习上下工夫、在服务上做文章、在创新上出实招、在实干上见成效,为“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实现郴州起飞、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开放城市和法治郴州创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创建内容及目标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
1、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开展经常性学习。立足提高干警职工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抓好机关学习,搞好学习规划,营造学习氛围。在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警职工集中学习制度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即每天学习一小时、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读一本书、每半年讲一次党课、每年组织一次下基层调研。
2、扎实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包括与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中央、省、市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计算机操作知识,政务礼仪知识等),定期组织业务知识考试,熟练掌握业务工作技能。
3、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积极在各类刊物发表信息报道和调研报告。每名干警根据岗位情况应多下基层,每年撰写一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4、健全考学制度。将学习情况纳入精细化考核范畴,将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贯穿整个学习活动之中,完善学习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督促检查,防止走过场。
通过创建,做到学习制度健全、学习内容丰富、学习方式多样、学用成效明显,着力解决局机关工作人员观念不新、本领恐慌、业务知识不熟等问题,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创建服务型机关
1、端正服务态度。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倡导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的服务态度。做到服务形象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服务中没有发生影响恶劣的事情。在测评中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80%以上。
2、健全责任机制。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及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待、受理、承办、转接、告知、反馈等环节中的服务行为,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认真做好群众接访工作。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属于本单位职责且能够办理的要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要作出说明,该解释的要耐心解释,该答复的要认真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能无故推诿、搁置。
4、强化监督。在局办公室设置征求意见箱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做到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85%以上,重复投诉事项在3件以下,无在职责范围内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投诉事项。
通过创建,做到服务理念先进、服务质量优良、服务保障有力、服务对象满意,着力解决个别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创建创新型机关
1、转变思想观念。实现思想观念有新飞跃,工作思路有新拓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广开言路、集中民智、善纳良策,教育引导干警职工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旧观念、体制、做法中解放出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要围绕司法行政业务和机关建设提出合理性的意见或建议,做到日常工作抓优化,重点工作抓强化,创新工作抓转化。认真完成中央、省、市下达的改革创新工作任务。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
2、紧扣主线抓创新。紧紧围绕市局开展的“积案化解攻坚年”、“积案清零行动”和“律师职业道德操守建设年”等专项活动和2013年司法行政四项重点考评的具体要求,多想新点子,多出新思路,多用新方法,确保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列全省前茅,争创全国一流。
通过创建,做到创新文化浓厚、创新载体多样、创新效果良好、着力解决局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不够解放、工作墨守成规等问题,提升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四)创建实干型机关
1、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深化精细化管理,按照局机关干部下基层若干规定的要求,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效能,有计划分别派遣一批相对年轻的干部下到矛盾纠纷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一线帮助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领导交办的事项及基层群众的合理诉求,有限时办结规定或要求的,在规定或要求的时限内办结;没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如果是只涉及本部门的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却有困难暂时不能办结的,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回复。
2、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实干型机关的要求,教育干警职工树立实干意识,增强实干精神,真抓实干,落实责任,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头,限定完成时限,推动工作落实。
3、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市委“五个一律”和“五个严禁”,坚决杜绝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问题,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4、认真完成中央、省、市下达的改革创新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力争有1项以上工作得到市级以上业务部门推介。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延误、错误(简称“三误”)事件发生。
通过创建,做到实干氛围浓厚、实干作风优良、实干成绩显著、实干机制健全,着力解决落实不力,工作漂浮等问题,改进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全局动员大会,使广大干警职工深入了解开展创建“四型”机关的具体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职工认识创建“四型”机关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去,形成人人参与创建、人人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局机关“四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少雄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四型”机关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及监督工作,由曾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活动的部署和协调,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工作。
(三)搞好结合,促进工作。坚持把“四型”机关创建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结合,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与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统筹协调、相互促进。
市司法局创建“四型机关”工作任务
细化分解表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科室(部门) |
组织实施 |
1、制定实施方案 |
干部警务科 |
2、加强宣传报道,积极报送信息 |
办公室 | |
创建 “学习型” 机关 |
1、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五个一”学习活动任务 |
干部警务科 教育培训科 |
2、开展党内“三会一课”,加强支部学习 |
机关党委 | |
3、将学习情况纳入精细化考核范畴,加强督促检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检查等) |
教育培训科 办公室 | |
4、认真开展业务知识学习,组织业务知识考试 |
教育培训科 相关业务科室 | |
创建 “服务型” 机关 |
1、建立健全机制,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和窗口单位服务监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
监察室、行政审批科 法援中心、 福城公证处 |
2、设置征求意见箱、邮箱等,确保投诉监督渠道畅通 |
办公室 监察室 | |
3、认真对待群众信访、投诉,投诉处理率达85% |
办公室 法学会办公室 | |
创建 “创新型” 机关 |
1、扎实开展四项专项考核工作 |
各科室(部门) |
2、全市“积案化解攻坚年”专项活动开展有成效 |
基层工作科 | |
3、全市“律师职业道德操守建设年”专项活动开展有成效 |
市律协秘书处 | |
创建 “实干型” 机关 |
1、改进作风,加强精细化管理,高效高质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干部警务科、监察室 |
2、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延误、错误(简称“三误”)事件发生 |
监察室 | |
3、创建任务分解,责任到科室、到人 |
干部警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