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清理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进行联网直报的通知》(国统办字【2013】13号)精神,结合郴州统计工作实际,市统计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进行联网直报的清理规范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在全市开展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进行联网直报的清理规范活动,旨在保障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各县市区统计局务必统一思想认识,把清理规范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进行联网直报工作列为今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质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保障清理工作所需的各项条件。市统计局将把此次清理规范工作纳入今年县市区统计“双基”建设和统计法制工作考评内容,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二、严格把关,认真清理。一是全面清理当地有关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报送数据的文件、规定和已存在的代理事务。对其中违反统计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统计制度以及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文件和规定立即予以废止。二是对已开展的统计代理机构代理联网直报企业报送统计数据行为进行清理。凡具备联网直报条件的企业一律停止由统计代理机构代报,务必确保由企业独立上报统计数据资料。三是严禁开展新的由统计代理机构代替联网直报企业开展报送数据行为。
三、加强指导,规范行为。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对统计代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暂不具备条件仍需统计代理机构代报数据的,要严格按照国统办字【2013】13号文件规定,签订书面委托书并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各县市区统计局务必于
联系人:旷晓耘 联系电话:2368263,18975717810
附件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清理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进行联网直报的通知》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进行联网直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