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促进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办函〔2014〕160号)有关“由市经信委牵头,每两年开展一次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报市政府批准,颁发荣誉证书”的授权,市经信委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郴州市首届工艺美术大师、玉石雕刻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郴经信〔2015〕129号),正组织开展郴州市首届工艺美术大师、玉石雕刻大师评审工作。根据上述评审通知要求,市经信委近期又组织成立了郴州市首届工艺美术大师、玉石雕刻大师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按照郴州市首届工艺美术大师、玉石雕刻大师申报条件即“现在郴州市境内从事传统工艺美术或玉石雕刻创作设计、技艺制作的专业人员,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5年以上,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较高的艺术修养,技艺全面、精湛,掌握独特技艺或绝技,敢于创新,在市内外享有声誉,作品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部门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工艺美术行业组织授予的金奖以上奖项”的要求,对前期申报首届郴州市工艺美术大师、玉石雕刻大师评审的参评对象有关参评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认为20名同志符合参评资格,现予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根据申报条件对参评对象的参评资格提出异议。评审办将及时对异议进行处理。异议受理电话:0735-2368915,异议受理邮箱:377239948@qq.com。
一、资格审查认为符合首届郴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参评条件的人员名单:何录文 谷利军 雷依光 井宗瑕 胡晓琴 何雄军 李知军 李资祥 罗玉亭 陈小会
二、 资格审查认为符合首届郴州市玉石雕刻大师参评条件的人员名单:欧阳绍荣 李国 王发波 陈钦 方志敏 杨波 周龙镇 董洪涛 叶炜罡 陈金水
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