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策法规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着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水平,为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更有力保障。
1、深化执法考评。认真贯彻落实省厅要求,充分发挥执法考评的引导、激励和评价作用,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执法状况考评办法和执法状况考评细则。根据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组织对各县(市、区)司法局执法状况进行考评。
2、深化执法公开。组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各项安排部署,推动扩充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顺应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现代化要求,大力推动对内、对外网络公开和触摸屏公示,规范对行政处罚许可等个案基本情况的公开,深化监管执法领域考核奖惩事项的公开,加强对执法公开的检查督促,确保执法公开取得新进展。
3、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规范性文件范围,强化起草部门在移送审查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时一并移送起草说明、依据等材料的意识。开展对局机关已有的规范性文件从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进行清理。加强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层级监督,健全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努力从源头上规范执法。
4、强化处罚(处理)许可案件审核。高度重视行政处罚(处理)案件审核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坚持法制原则的基础上加强与机关相关部门的沟通讨论,促进机关完善调查取证工作、准确适用法律,确保处罚处理合法合理。根据行政执法活动需要,依法组织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处理)案件的听证工作。
5、依法办理各类案件。进一步落实《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等制度,依法、规范、及时办理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案件,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的严肃性。认真协调办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答复案件,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及时总结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经验,加强个案研究指导,努力促进系统不断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
6、做好研提法律意见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立足于综合反映我市司法行政职能需求,注重集思广益,主动征询、吸纳相关单位、部门和律师的合理意见,提高建议质量。
7、加强法律政策调研。围绕进一步规范刑罚执行、行政执法和加强法律服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法律政策调研。
8、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执法监督。
9、加强对下指导。一是通过适时召开司法行政法制工作会议、开展专题法制培训和实地考察调研等各种方式,加强对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政策、业务指导和个案指导。二是督促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做好行政处罚(处理)案件、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法制工作的统计、备案工作,从中及时发现和指导解决、纠正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