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新一轮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创建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讲文明,促和谐”总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促进和谐、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形象为重点,以全面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效果为目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通过文明单位创建促进全局整体工作不断提升水平,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二、创建内容及主要措施
1、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体人员综合素质。
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建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党组中心组和机关人员学习制度,坚持把学理论、学政策、学法律、学业务作为主要内容贯穿于全年学习之中,并结合各个阶段具体特点及实际,每月一专题列出具体学习内容及计划安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讨论、辅导报告以及撰写心得、开展调研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全体人员学习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全体人员践行科学发展的能力,坚定不移地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认真开展规范执法司法用语,杜绝执法司法忌语专项教育活动,突出抓好机关人员文明用语和行为规则的学习,努力提高机关人员文明素养。认真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沈浩同志为榜样,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紧紧抓住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这一契机,编写和拍摄宣传画册和宣传片,广泛宣传和充分展示司法行政部门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并结合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理念信念教育和改革开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爱国主义与爱家乡、爱岗位、做贡献统一起来,进一步激发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营造团结拼搏、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2、围绕服务发展促进和谐实践主题,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各类活动。
一是开展多项争创活动,努力提升创建文明单位的整体形象。以构建和谐机关为着力点,围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实干型、廉洁型为主要内容的“五型”机关建设,大力推进“树文明形象、创和谐机关”创建工作,以此深入推进机关文明创建活动;以强化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以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号召广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是开展服务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的整体水平。充分利用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和现有的人才优势,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年内计划组织参加省司法厅开展的“千名律师解千难”活动、基层司法所“双百维稳攻艰”活动、“律师党员志愿者‘双进’法律服务”活动等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参加市直机关文明委开展的“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江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引导机关、司法所、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人员,多形式多举措走进园区、企业、农村、社区及广大人民群众之中,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的积极作用,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保障民生服务,真正使服务活动形成规模效应、取得较好成效。
三是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切实增强创建文明单位的实际效果。认真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深化我局与鸠江区官陡街道汀孟社区“结对共建,互帮互助”活动的内容,帮助汀孟社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慰问走访共建联系单位活动,推动机关党组织进一步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改进作风,使结对共建工作成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推进器。继续深入开展我局与宝丰劳教所“双向联系,警地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送法进监所”、推荐优秀律师担任监所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援助、开展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
四是开展文体卫生活动,积极营造创建文明单位的良好氛围。结合各个节日、各个阶段的特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各类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全体人员的干事创业之志,充分发扬全体人员积极向上的精神,使之成为推进工作、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积极组织机关干警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注重加强文明创建硬件基础建设,重点抓好办公场所的净化、亮化和美化。严格执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卫生管理制度,各办公室及环境卫生实行包干制,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做到办公室内物品放置有序,保证室内干净整洁美观,确保整个局内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全力打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3、围绕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持续加强文明创建动态管理。
为全面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机关各科室要明确专人担任创建资料员和信息员,负责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信息的撰写、报送。市局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加强政风、行风监督制度建设,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兼任文明督导员,及时向文明督导员汇报文明创建计划方案,接受对创建工作的监督和评议。积极参与全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创建工作,并在创建工作中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人民调解等工作。突出创建工作重点,搭建创建工作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深入开展创建活动,重点抓好实施岗位勤廉教育、积极投身服务实践、定期进行勤廉述评、加强勤廉文化建设、建立勤廉工作制度、认真组织评比表彰等具体活动的组织开展,通过开展争创活动,真正实现班子表率作用好、勤政为民实效显、干警法纪观念强、党风廉政工作实、整体工作绩效优,为我局创建文明单位提升水平。
三、组织领导及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增强创建意识。创建文明单位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要通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激发机关人员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进而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水平。
2、加强领导,落实创建责任。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局的工作目标,摆上局党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调整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的创建工作,各科室负责人承担科室的创建职责,并将目标任务和要求细化到个人,严格考核奖惩,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层层落实责任的创建体系,在全局上下形成创建整体活力。
3、注重结合,搞好创建活动。创建文明单位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要把创建工作与“提高实战水平、争当全省排头”结合起来,把创建工作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建工作与做好机关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达到相互促进,相互提升,共同推进全局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