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郴州市经信委综合绩效评估涉及省评估指标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郴州市2015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办发〔2015〕12号)精神,2015年我委涉及省综合绩效考核评估的指标共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工业劳动生产率、互联网普及率、节约型机关建设等6项。现将今年以来我委落实综合绩效评估涉省指标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1—10月,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1%。
2.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1—9月,全市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增长3.4%。
3. 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1—10月,全市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73.8%,比全省平均高14个百分点。
4.工业劳动生产率:此项指标为年度数据。
5.互联网普及率: 2015年上半年,全市互联网普及率38.2%,比2014年底提高1.1个百分点。
6.节约型机关建设:我委按照郴州市统一部署,对出车采取办公室统一派车制度,杜绝公车私驾现象,并实行小车用油与行驶里程挂钩考核、超标严惩制度。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同比减少18.65%。根据(发改投资〔2014〕64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文件规定,我委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多处办公用房等现象。在接待工作上,严格执行标准,不讲排场、不摆阔气、杜绝浪费。在接待开支上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做到接待有公函、报账有清单。2015年公务接待同比减少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