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们坚持“为郴州‘两城’建设争做贡献,为促进郴州的和谐稳定勇挑重担”的指导思想,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求真务实,服务民生,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2011年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一)强化引导,科学谋划,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
1、领导重视,科学规划。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始终把它作为推动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狠抓落实,多次在党组会上研究部署。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深入联系点指导创先争优工作,全年下联系点指导工作人50余人次。年初,出台了《郴州市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思路》和《郴州市律师协会2011年创先争优工作思路》。坚持周例会制,对创先争优活动每周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全年召开工作例会近50次。2、狠抓创建,突出特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示范点的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机关党委示范点要紧扣创先争优活动程序和环节,做好日常工作,狠抓制度建设及落实;福城律师事务所示范点,要通过采取领导重点联系、工作重点指导、政策重点扶持等办法,着力培育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示范点。局创先办多次对创建点进行检查督导,不断规范创建行为。3、紧扣主题,巩固成果。扎实开展“回头看”。年初,我们对2010年创先争优活动的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年度考核等四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回头看”,对没有搞好的限期“补火”,督促全面抓好落实。
(二)公开承诺,狠抓点评,创先争优活动稳步推进
1、结合工作,公开承诺。各支部向有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100余份,广泛征求意见。对照“五个好”,“五带头”的标准,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写出公开承诺书,向全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局机关各支部共向社会承诺18件事项,公开承诺书53份。2、求真务实,认真点评。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和谐”的总体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严格点评程序,突出了领导点评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在点评中,我们把立足点放在“创”和“争”上,树立责任意识,增强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的有效性和执行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理清了基层党组织科学发展的思路。3、发扬民主,全面评议。各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邀请群众代表参加评议。局党组结合民主生活会,向社会各界和服务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建议)函,共收集意见(建议)12条,对这些问题,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逐一进行研究,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逐一进行整改。
(三)紧扣主题,丰富载体,创先争优活动精彩纷呈
1、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切实加强党建,大力弘扬革命传统,践行执法为民,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2、集中开展形势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党员干部集中教育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每个党员都做好了读书笔记,写好了学习心得体会,并做到每季度一督查。3、积极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各党支部先后到宜章、赣州、瑞金等红色景点进行缅怀先烈,忠诚于党、热爱祖国等主旨教育活动,并在瑞金苏维埃司法部旧址前重温入党誓词。认真开展了建党90周年优秀党员活动的评选、宣传发动、组织评选、材料上报等工作。四是掀起了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讲话》精神的高潮。采取召开党委(组)会议、支部会议、座谈会、讨论、专题讲座、撰写心得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警进一步了解党的光辉历史,明确党的奋斗目标,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市直司法行政系统共召开各类座谈、讨论达28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300余份。
(四)突出亮点,讲求实效,司法行政工作再上台阶
紧扣“求实、创新、建功”三大主题,按照“创先与创新相结合,争优与争做贡献相结合”的思路,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为民服务为落脚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力推行司法局长任首席调解员直接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模式并形成制度。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主体龙头作用,突出抓了“两会”、清明、“六四”等特防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全市共排查调解较大各类矛盾纠纷63589起,成功调处62444起,成功率98.2%。
2、切实抓好“法治郴州”创建工作。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围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扫黑除恶”、治超限载等专项工作,组织开展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20场次,举办专题法律宣讲225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20万余份。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广泛开展“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和“法治企业”等创建活动。
3、切实抓好法律服务工作。将全市1500件法律援助任务分解到市法援中心和11个县(市 、区),细化到乡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市律协与工商联联合成立了“市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为35家民营企业和16个商会提供法律服务,办理960余件法律事务。市福城公证处办理资源整合补偿协议公证150份,对整合资产交接工作进行公证。组织承办律师对2010年市委政法委交办的28起信访突出案件进行调处。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59件,解答法律咨询9000余人次,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8000余份,办理各类法律事务5000余件,共办理各类公证7000余件。
4、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切实抓好监所安全稳定和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切实提高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桂阳监狱连续14年实现了“四无”,市劳教所也实现了“六无”。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在8月底以前已将社区矫正工作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各县市区。
5、以创建“四型”机关为抓手,切实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了“三亮三创三评”、 “两城建设先锋行”等活动,进一步清理和完善机关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行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重点抓好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严格兑现考核奖惩措施,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2012年工作打算
按照市委主题教育活动安排意见,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暨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活动为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主题活动,组织“七一”等系列庆祝活动,推动创先争优工作新发展。通过撰写个人学习自我剖析材料,组织评选推荐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党建优秀工作者和党员教育标兵以及成果展示、经验交流、先进事迹报告等形式,不断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
(二)、全面完成市第四次党代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把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上来,坚定信心努力完成党代会确定的司法行政发展的各项任务。
(三)、进一步深化“创先与创新相结合,争优与争做贡献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法治郴州”创建,努力构建“四化两型”社会;切实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抓好监管安全及矫正安帮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