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规党组发〔2017〕7号
机关各科室、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何映伟同志为郴州市城乡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郴州市城乡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陈善武同志为郴州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侯爱军同志为郴州市城乡规划局北湖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何岱杰同志为郴州市城乡规划局苏仙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曹德兰同志为郴州市城乡规划局苏仙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唐德君同志为郴州市城乡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丽萍同志为郴州市城乡规划局主任科员;
任命袁江文同志为郴州市城乡规划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王蕾同志的郴州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郴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