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要求,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务实节俭进行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工作,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侈浪费之风,建立健全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长效机制。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郴纪[2014]1号文件要求,我委对2013年度的职务消费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分析排查。基本情况如下:
1、不存在违规职务消费问题。2013年度,我委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不存在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
(1)不存在过度职务消费、奢侈浪费问题。经过全面统计摸底和分析排查,我委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存在职务消费随意列支、盲目攀比、挥霍浪费的问题;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各项经费支出合理规范。
(2)不存在职务消费过程中假公济私、化公为私问题。经过全面统计摸底和分析排查,我委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存在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报销应由其个人或者亲属承担的费用及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问题。
2、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经统计排查,2013年度,我委不存在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使用公款大吃大喝的问题。
3、公务接待过程中无违纪违规行为。2013年度,我委不存在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以及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的问题;不存在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用开支问题。
二、所做主要工作
(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整改工作
我委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进行整改。专门成立了以向罗生主任为组长,副主任朱国家、工会主席扶立平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委办公室牵头,协调督促抓好各项整改工作落实。针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二)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我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正在研究制定并重新印发《市发改委财务管理办法》。同时,将建立机关内部财务稽查、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控制、差旅费和公务卡结算等内控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继续保证我委不存在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
(三)遵守财经纪律,切实规范经费支出
通过全面自查,我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实施整改,切实规范经费支出:
1、对会计核算和支出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所有支出票据上均要注明开支事项及用途,实行“一事一报”;我委差旅费已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注明了出差事由。下一步,我委将实行“出差申报”管理,并严格按照《郴州市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法》(郴财行[2007]140号)规定,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工作。
2、对赴外省考察学习申报审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我委将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因公赴外省考察学习申报审批程序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未经市委组织部批准,不得赴外地学习考察培训(省委组织部、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等部门正式行文的学习考察培训除外)。
3、对车辆运行维护费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目前,我委所有借用、租用工作用车不再在我委账内列支车辆运行维护费。
4、对公务接待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我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进行了传达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切实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继续保证不存在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
5、对公务卡结算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近日,我委组织对没有办理公务卡的干部职工,包括委领导逐一进行了补办。下一步,我委将严格落实《郴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中收入制度改革的通知》(郴财库[2012]261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在规定范围和限额内使用现金,切实规范公务卡结算管理。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程,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更好的完成好各项专项整治任务,杜绝一切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