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县电子站是数据处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数据处理的软、硬件准备和管理;负责应用软件以及操作技术培训工作。
三、常规统计报表(含定期报表、年报表等)数据处理采取统一管理,分专业科室处理的工作模式。
四、市统计局自行布置的统计报表、专项调查的数据处理软件的开发工作,由局计算中心负责,各相关科室配合共同完成。
五、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常规报表数据的接收、上报工作,通过计算机通信或磁介质报送的,由市、县局计算中心负责完成。各专业科室对本专业数据进行录入、审核、修正、汇总;市、县局计算中心负责数据处理验收,备份并上报省局计算站。
六、各专业数据报出之后,在省统计局规定的数据修正日期内需要修正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写出修改意见,经分管领导签字,与市、县局计算中心共同修改,由市、县计算中心向上一级数据处理主管部门报送。并将修正后的数据反馈给所涉及的县(市、区),以保证省、市、县三级数据的一致性。
七、凡已向省局计算站上报、验收通过并修正的数据,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如发现重大差错必须修改,须由责任单位写出数据修改报告,经市局计算中心主任会签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才可进行修改。
八、凡已上报存档的数据,由市、县局计算中心转入对应的统计信息数据库(在信息库未建成之前用磁介质备份)。局内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由经办人拟写数据查询报告,经科室领导批准,到市、县局计算中心查询;凡开展有偿服务或对外提供数据,需由经办人写出申请,本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经综合科备案,方可到市、县局计算中心调阅有关资料。
九、统计网站是宣传统计,发布统计信息的阵地。网站采取分管领导、科长、中心主任分级负责制。由计算中心负责网站的硬件、软件维护和技术支持,并负责首页的制作。各专业科室负责网页中相应专业部分的制作及定期更新。
十、市局域网是进行统计信息收集、扩散的平台,也是统计办公自动化的基础。计算中心负责市局域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市级数据库的建设,为各专业使用数据库提供技术支持。
郴州市统计计算中心
200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