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郴州市统计信息网》的正常运行,提高统计信息网络化与统计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上网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定信息内容的原则:政务公开、信息共享。
(二)定信息上网发布时间的原则:“经有关分管领导批准后第一时间(即事后1-3天)发布”。即各专业科室报送的定期报表数据在通过上级审定并报市政府领导后,经有关分管领导批准在第一时间发布;公开信息和新闻发布信息经有关分管领导批准后第一时间发布;《统计分析》《统计调研》在办公室编号,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在报市政府领导的同时发布。
第三条 信息上网的具体内容
各单位要按照《湖南省统计局上网信息目录》的规定报送市统计局应有的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上网信息目录未列出的信息如需上网公布,应经分管局长批准并与《郴州统计信息网》编辑小组协商确定。
第四条 信息报送方式及要求
(一)公开信息、新闻发布信息、统计分析、统计调研等文字性资料报送要求:
1、上网信息 必须由经办人详细填写《郴州统计信息网》资料报送审批表。(见附件一)
2、上网信息 必须严格按照“经有关分管领导批准后第一时间(即事后1-3天)发布的原则,由经办人从网站首页投稿登录程序登录后添加文章,或者通过文件服务器(FTP://10.43.89.10)将文件上传到CZFTP目录的相应专业子目录下,由计算中心添加。
3、文字信息文件格式要求:
⑴文档标题应简明扼要,尽可能保证在首页显字不换行。
⑵文档一律采用纯文本格式。(如*.txt,用WORD编辑时存盘请用纯文本*.txt存盘)
(二)数据(表格)报送要求
1、上网数据 必须遵循“经有关分管领导批准后第一时间(即事后1-3天)发布”的原则,严格按照《郴州市统计信息网》的统计数据栏目中公布的“定期报表发布时间”的时间要求,由各科、室、中心队编辑员将数据上传到(FTP://10.43.89.10)服务器CZFTP的相应子目录下。
2、文件要求:表名+时间。例如:2002年10月份全市工业增加值报表,文件名为:全市工业增加值200210。
3、表名(报表标题)及主、宾栏文字除特殊情况外应保持时间上的延续性、一致性。
(三)各科、室、中心和队报送文件时请注意检查计算机病毒。
(四)未按要求提供网页更新内容的科、室、中心队将提交局务会处理。
第五条 《郴州市统计信息网》编辑小组及各科、室、中心和队的职责。
(一)《郴州市统计信息网》编辑小组负责全局网络信息管理与发布工作。
1、《郴州市统计信息网》编辑小组负责《郴州统计信息网》首页各栏目的设计、改版、优化及网页的日常更新维护。
2、《郴州市统计信息网》编辑小组负责网络系统的和信息的安全,对WEB服务器及时更新微软补丁程序及防杀病毒程序,并定期对服务器进行检查,对端口进行监听、防止病毒和黑客的入侵。(待防火墙到位后实施)对网站内容每周进行备份。
3、《郴州市统计信息网》编辑小组协助城调队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网站及网页设计和制作。
4、《郴州市统计信息网》编辑小组负责对各单位提供的上网信息进行通报。
(二)各单位(包括科、室、中心和队及县(市、区)统计局等)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对本单位上网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好本单位上网信息的质量关。并确定一名编辑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上网任务。
(三)关于《郴州市统计信息网》主页上的“网站留言”栏目的答复规定。
1、《郴州市统计信息网》编辑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留言”中有关“统计违法举报”“重要建议”等的日常管理。
2、网站编辑小组根据留言内容交各科、室、中心和队等有关单位答复。
3、各单位对留言内容的答复要求及时、准确、实在,并对答复内容负责。
4、网站编辑小组对各单位的答复作最后审查。
附件:一、《郴州市统计信息网》资料报送审批表
二、 郴州市统计局上网信息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