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0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郴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63号)、《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办发〔2019〕4号),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和推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制度,组织实施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制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有关土地储备、供应的管理,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城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指导、监督各县市城乡规划管理。负责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8)负责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文化、体育、交通、绿化、给排水、电力、燃气、通信等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设计工作。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市级重大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地质灾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生产、更新、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承担职责范围内时空大数据和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工作。
(15)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细化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的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市对外合作的自然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
(16)根据市委授权,对市以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上级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7)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基层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建设项目规划科、市政工程规划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地质勘查和生态修复科、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21个内设机构。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为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全额拨款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市自然资源监测和生态修复中心、市空间规划研究和地理信息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为全额拨款的科级事业单位。市自然资源测绘队为自收自支的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由于市自然资源监测和生态修复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为涉改单位,按照原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含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3、郴州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
4、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5、郴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6、郴州市空间规划研究和地理信息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
7、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三、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221.0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371.0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418.21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2698.2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280万元。
(2)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221.0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0.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33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9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418.2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94.2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24万元。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21.0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134.0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521.24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51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564.28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08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业务工作经费3102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等业务工作;二是征地拆迁等工作。
b、运行维护经费1985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数字郴州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等维护;二是保障规委工作、查违工作、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三是保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空间规划研究和地理信息中心正常运行。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4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3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90.3万元),公务接待费39.3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减少94.6万元,主要情况为:一是因公出国(境)费减少3.58万元;二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59.72万元;三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3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减少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相关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数1465.1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65.1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2020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与2019年相比减少216.21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相关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含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4.2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7.66万元,下降3.03%。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715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92.7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922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4.03万元、项目支出5087万元。
(2)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金额5207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预留专项)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治理,绩效目标为2020年对市本级中心城区及苏、北两区6到7处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进行治理,保障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值班值守正常进行。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共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共有的办公用房16946.49平方米,业务用房2634.65平方米,其他用房768.40平方米。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其他固定资产原值4410.12万元,累计折旧2552.91万元,净值1857.21万元。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