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郴州市不动登记中心是根据郴州市编制委员会《关于郴州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郴编〔2016〕4号)文件精神于2016年2月底成立,为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主要职能。根据郴州市编制委员会《关于郴州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郴编〔2016〕8号)及《关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郴编办〔2017〕223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主要职责为:依法统一受理和办理北湖区、苏仙区行政区域内不动产权利登记事务,承担有关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统计分析、监测利用工作,负责有关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归集管理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咨询服务,承担北湖区、苏仙区行政区域内房产交易备案服务职责。
2、机构设置。我中心内设综合科、财务科、权籍调查科、综合受理科、登记一科、登记二科、登记三科、房产交易备案科、缮证发证科、档案科(市不动产档案馆)10个科室,城东分中心、城南分中心、城西分中心、城北分中心4个分中心。
3、人员情况。2018年12月未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99人。年未在职人员实有数207人,其中在编人员96人,退伍编外安置1人,临聘人员110人,退休人员22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4586万元,较2017年增加3487万元,增长317 %,其中: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2017无变化;财政拨款收入4010万元,较2017年增加2976万元,增长289%;其他收入576万元,较2017年增加511万元,增长78%。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2016年底新成立单位,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投入需求较多。
2018年度支出合计3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4万元,占比91%;项目支出338万元,占比9%。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2016年底新成立单位,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投入支出较多。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500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3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我单位属2016年底新成立单位,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投入较多。2、2017年8月按市编委《关于市本级房产交易登记一体化改革有关职能整合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郴编〔2017〕8号)规定:将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在编人员44名(1人调离)和市园区房产管理所在编人员5名划入我中心。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
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15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338万元
聘用人员工资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补助、五险及工作经费;
市民服务中心能耗及物业管理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城投大厦物业管理及水电费;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0台),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公务接待7批,共计70人,完成预算的1.1%。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的厉行节约,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3万元,比2017年增加736万元,增长89 %。变动主要原因是:2017年8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房产交易登记一体化改革部署要求,按市编委《关于市本级房产交易登记一体化改革有关职能整合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郴编〔2017〕8号)规定:将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在编人员44名(1人调离)和市园区房产管理所在编人员5名划入我中心,因此相应的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采购支出总额5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1.2万元。
6、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4500平方米,为租用市城投大厦办公用房;车辆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为租用郴州市一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小轿车一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1813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中心共颁发今年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65487本、证明95046份,比去年分别增长59.76%、136.8%;提供档案查询15万余次,抵押融资金额320.2479亿元,协税护税15.098亿元,融资金额约326亿元,收取登记费908万元,实现了不动产可持续登记发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