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网上政府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建设、应用和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近日,市政府办印发了《郴州市网上政府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13〕48号)。这是全省第一份有关网上政府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制度文件。
《办法》共分网上政府服务、电子监察、咨询与投诉、系统建设与维护管理、责任追究、绩效测评等八章。《办法》对网上政府服务、电子监察的含义进行了规范的解释,明确了网上政府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办法》对责任追究的情形和追究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明确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县市区、中省驻郴有关单位和市直各单位的年度综合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我市网上政府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必将推动我市网上政府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更加规范、更上台阶。
(来源:新录 作者: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