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招核[2016]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临武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武县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二期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临武县金江镇、香花镇
2.3 规 模:临武县金江镇联合小学教学楼1088.88平方米、临武县金江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公租房783.828平方米、县金江镇中心幼儿园工程1098.3平方米、临武县金江镇中学宿舍楼工程1894.41平方米、香花镇中心幼儿园工程1699.04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第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县金江镇联合小学教学楼、县金江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公租房、县金江镇中心幼儿园、县金江镇中学宿舍楼、县香花镇中心幼儿园,以上项目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分三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竞标)。
一标段:临武县金江镇联合小学教学楼、临武县金江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公租房、金江镇中心幼儿园
二标段:临武县金江镇中学宿舍楼
三标段:香花镇中心幼儿园
2.9 合理定价为: 一标段:3761377.52元;二标段:2773489.09元;三标段:2118187.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过;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招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段: 捌万元;二标段:陆万元;三标段:伍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 15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电子招标书的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6.2 电子招标书的获取:通过《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书。网络下载的招标书与书面招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招标书每套售价 400 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4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资格审查方式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果该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在 9 家以内(含 9 家),确定该标段所有合格单位进入开标程序;如果该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超过 9 家,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临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 9 家单位进入该标段的开标程序。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临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武县住建局三楼)。
7.3 投标文件提交的形式: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用牛皮纸密封。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临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633806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教育局
地 址:临武县
联 系 人:骆庆军
电 话:0735-63237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室
联系人:李秀娟
电 话:0735-2862815/13873559742/15973518966
邮 箱: czhhd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