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我区社会治安动态,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本局及基层部门执法工作。
(四)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处置。
(五)管理、承办出入境工作。
(六)负责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八)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及保卫组织的建设。
(九)组织实施对来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市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组织实施对来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市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主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等服务。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15年收入预算5700.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23.2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77万元,上年结转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5年支出预算5700.24万元。
1、基本支出
人员支出预算1886.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10%;公用支出预算12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20%。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18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64%。
(三)“三公”经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80万元,公款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62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公共安全支出5151.24万元,占支出预算90.36%,主要用于公安机关行政运行及业务活动的各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万元,占支出预算的3.59%,主要用于退休民警的工资发放;医疗卫生支出137.6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4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补助;住房保障支出206.4万元,占支出预算的3.6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
四、部门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市财政局按照本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实际发生数的20%从财政拨款(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中压减部门预算经费161.51万元。
下载查看: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表1、2、3、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