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市全面深化统计改革与国民经济核算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市统计工作年中督查的通知》的安排,8月份,郴州市统计局由局领导带队、抽调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4个督查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个别访谈等方式,对11个县市区的统计工作保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GDP核算基础数据质量、依法统计和统计行风建设等工作进行督查。近日,郴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全面深化统计改革与国民经济核算领导小组组长李评签发《关于2016年全市统计工作年中督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要求做到“三个抓实”,促进统计事业发展。
《通报》指出,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全市11个县市区政府统计机构的人员编制保持相对稳定且有所增加,共增加人员编制32个。大多数乡镇按照“常住人口5万人以下的不低于1名、5万人以上的不低于2名”的标准配备专兼职统计员。县乡农业普查机构组建到位、“两员”选调及时、宣传发动迅速。此次督查11个县市区并抽查28户联网直报单位,未发现将统计部门作为经济社会主要指标考核责任单位的现象,也未发现统计数据分指标下任务等情况。
《通报》强调,当前统计工作存在基层人员不稳定、个别地方农业普查经费有缺口、有的县联网直报指挥中心不达标、有的乡镇数据公布和资料管理不规范、个别县直单位统计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
《通报》要求,下阶段全市上下要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着力“三个抓实”,加快统计改革发展。一要着力抓实条件保障,切实配强统计力量,确保不出现因统计人员变动和经费问题而影响统计工作开展的状况。二要抓实基础工作,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制度建设、协调沟通和“四上”企业清查申报。三要抓实绩效考核,将统计工作纳入市、县综合绩效评估考核项目,并适当加大考核权数;对督查发现问题的县市区在绩效考核中严格扣分。
《通报》指出,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全市11个县市区政府统计机构的人员编制保持相对稳定且有所增加,共增加人员编制32个。大多数乡镇按照“常住人口5万人以下的不低于1名、5万人以上的不低于2名”的标准配备专兼职统计员。县乡农业普查机构组建到位、“两员”选调及时、宣传发动迅速。此次督查11个县市区并抽查28户联网直报单位,未发现将统计部门作为经济社会主要指标考核责任单位的现象,也未发现统计数据分指标下任务等情况。
《通报》强调,当前统计工作存在基层人员不稳定、个别地方农业普查经费有缺口、有的县联网直报指挥中心不达标、有的乡镇数据公布和资料管理不规范、个别县直单位统计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
《通报》要求,下阶段全市上下要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着力“三个抓实”,加快统计改革发展。一要着力抓实条件保障,切实配强统计力量,确保不出现因统计人员变动和经费问题而影响统计工作开展的状况。二要抓实基础工作,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制度建设、协调沟通和“四上”企业清查申报。三要抓实绩效考核,将统计工作纳入市、县综合绩效评估考核项目,并适当加大考核权数;对督查发现问题的县市区在绩效考核中严格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