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委〔2010〕5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委〔2010〕6号),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依法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8)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登记审批发证,负责国家、省及市级规划矿区及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依法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13)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14)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承担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的责任。
(15)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工作。
(16)管理市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17)不动产登记。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局机关内设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和信访科、规划科、财务科、人事科、建设用地科、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勘储量科、地质环境科、测绘地理信息科、地籍管理科、不动产登记科、行政审批科16个内设机构。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为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全额拨款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为全额拨款的科级事业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北湖分局和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为科级单位,2个分局机关和基层国土资源所为全额拨款,所属二级机构为差额拨款。市土地评估所、市矿产开发综合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测绘队为自收自支的科级事业单位。
3.人员情况。
2018年末单位编制人数85人,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76人,退休人员46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支出2,68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43万元,占总支出51.1%;项目支出1,313.36万元,占总支出48.9%。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1,372.4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147.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4.8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共完成38.46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4.92%,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出境费以及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完成5.35万元,比上年减少3.26万元,减少37.86%;公务接待费完成6.17万元,比上年减少1.69万元,下降21.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26.94万元,比上年增加2.95万元,增加12.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日益老化,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1,313.3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40.3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1.58万元,土地资源调查33.18万元,国土整治32.66万元,地质灾害防治30.0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11.66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97.16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508.14万元,基础测绘4.6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万元。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指标文规定用途使用,经费支出按流程审批,做到专款专用。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2018年财政拨其他资金17.96万元,主要为其他单位转来的代收代付款项、以及同级非财政部门拨款。
(二)管理情况分析
已按照国库指标下达摘要按用途使用。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18年末资产5,146.40万元,其中库存现金2.00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719.85万元,其他应收款1,337.77元,固定资产3,086.78元。
(一)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方面。
我局通过建立资产管理制度、绘制资产管理流程图,理顺了资产管理体制、明确了资产管理的流程及资产管理各环节的工作职责。
(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
我局没有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但通过科学合理使用资产、盘活资产,最大化提高了现有资产的利用效率。
(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
在日常固定资产管理中,及时将固定资产变动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本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摸清了家底,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有效利用资产奠定了工作基础。
(四)资产处置方面
2018年我局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均已履行审批程序。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年来,我局有效发挥了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和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提升土地要素供给质量。加强土地规划计划管控,牵头开展土地审批报批攻坚,加大供地的统筹调度力度,突出保障新兴产业、城市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的土地供应。重点、重大项目用地实现应保尽保。同时,持续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提高土地利用强度。部署城镇低效用地和空闲土地的清理盘活利用,全市清理空闲地854宗,盘活1014.5公顷。
2.加强耕地保护,改进占补平衡。我们以开展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攻坚为抓手,努力破解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瓶颈问题。加强政策研究,提请出台《中共郴州市委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完善耕地占补平衡部门联动机制的意见》等一列系文件。加强耕地“三位一体”保护,全市耕地保有量29.90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71万公顷,均保持在省定目标之上。
3.推进绿色矿业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夯实基础,做好矿业权信息公示,开展矿山储量动态检测,落实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退出。摸清家底,完成全市“碳酸钙类”矿产资源初步摸底,开展宝玉石资源摸底,先后实施“湖南省临武地区玉石资源调查评价”等多个宝玉石调查项目。深入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切实整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提请出台《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的通知》,强化采矿权招拍挂出让管理。提请出台《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开采矿山资源开发和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开展露天矿山和砂石粘土矿专项整治。
4.提高测绘地理信息保障能力。立足强基固本,提升地理信息资源保障服务能力。开展基础地理信息年度更新和市城区1:500部分数据更新,启用郴州市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完成市本级、资兴、永兴、嘉禾、桂东数字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宜章、安仁、桂阳、临武数字城市建设。完成地理国情地图集的印刷出版,继续开展“郴州市本级国有存量土地监测”。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统一监管,开展测绘资质巡查和质量抽检。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应用,为不动产登记发证、河长制、生态红线划定等工作提供地理信息数据服务。测绘地理信息对经济的贡献度逐渐凸显。
5.规范国土资源利用秩序。做好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检查,矿产卫片违法图斑均按要求查处整改到位。以土地矿产执法监察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好转。
6.继续实现地灾防治“零伤亡”。始终把防范地质灾害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工程”,继续实施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灾害治理、能力建设五大工程。督促全面完成2015-2017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加快启动2018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项目。着力落实城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消除市中心城区地质灾害隐患。严格值班值守,开展专项督查,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24场(10152人次)、业务培训24场(2097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年初预算测算范围不够全面,导致年末决算数和预算数相差较大。
2. 预算执行过程中管理不够精细,指标使用、功能科目、政府经济分类、部门经济分类的选择还存在一些问题。
3. 少数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预算执行效果不佳。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预算的编制、执行的管理,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年初预算经费保障力度。
2. 加强业务学习,及时按照最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财务操作。
3.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跟进项目推进信息,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0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3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0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对当年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0 |
|||
社会 效益 |
||||||||
12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