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邀标公告
根据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8〕10号)和郴财建指〔2019〕24号文件规定,我局对2019年度郴州市城市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度郴州市城市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2019年度郴州市城市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 |
1项 |
¥219000.00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要求供应商具有土地评估资质并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提供备案证明)。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2019年度郴州市城市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供应商须按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方案与要求》等技术规范要求,收集地价监测点的相关资料,通过评估得到监测点在2019年3月31日、2019年6月30日、2020年9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现状条件及设定条件下的地价;并分别于2019年7月10日、2019年10月10日、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合计共四个季度郴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并上报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平台(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原因,招投标工作滞后,中标供应商需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完善第一季度成果并上报)。
2、供应商须按要求向省自然资源厅上报成果并将相关存档资料移交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按季度向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郴州市土地市场综合分析报告》,要求该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当地土地市场情况,具有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能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充分利用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技术成果,并通过相应平台予以公布利用。
3、供应商须将本轮技术成果应与上轮成果进行无缝对接且上报后必须能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应用系统检测,完善相应技术成果提交和公示。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法人提交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投标单位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报名及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一份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密封。
2、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 6月24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616室(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技术单位确定方式及时间
本次采购采取现场资格审查、二轮报价,以“价低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进行两轮报价,两轮报价后现场最低报价确定为中标供应商。若在两轮报价后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报价最低,则报价相同的供应商继续进行下一轮报价,直到一家供应商报价出最低价,则确定为中标供应商。若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价格由谈判小组与其协商确定。
开标时间:2019年 6 月 25 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到的,视同放弃报名及报价资格。
开标地点: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会议室。
七、报名材料及材料提交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珰珰、周霞
地 址: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616室(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
电 话:0735-236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