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确开标后资格审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城关派出所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郴发改批[2013]55号、安发改字[2015]2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安仁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城关派出所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安仁县环城东路以西,城东居委会东南面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11304.7 m2 ,其中:业务技术用房:8558.6m2,地下室1784.2 m2,食堂638.6 m2,城关派出所:2107.5 m2,岗亭10.4 m2
2.4 工期要求:365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
2.7 招标范围:安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城关派出所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合理定价:22222704.7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当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当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9 家时,按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 5 家的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的 4 家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1〕76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肆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资格审查前一天17:00时前;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2016 年 7 月 22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7: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证件原件:①有效单位介绍信(时间在发布公告之后)、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⑧施工员证、安全员证及本人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证[提供项目部相关人员近半年(指2016年1-6 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网上可查,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⑨诚信管理手册、⑩ 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对象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安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安仁县住建局办公大楼五楼)备案;
7.2报名同时发售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3澄清答疑、补遗采用书面形式。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 28 日 9 时00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 8 日 9 时 00 分。
8.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 8 日 9 时 00 分。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7 月 28 日 9 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6年8 月 8 日 9 时 00 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6年8 月 8 日 9 时 00 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安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5222909。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仁县公安局
地 址:安仁县安仁大道
联 系 人:刘琼文
电 话:1397351419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室
项目组成员:黄金宏、邓圣辉、贺小蕾
人员证号:1074号、2005号、3735号
联 系 人:贺小蕾
电 话:0735-2153716/13875510783
传 真:0735-2862815
邮 箱:3799565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