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市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是1995年成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市政府办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市政府机关大院行政后勤事业工作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三)管理市政府机关大院国有资产。
(四)负责市政府重要活动的经费管理。
(五)筹集和管理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工作经费、办公大楼和市政府东湾院、中山院运行保障经费。
(六)统一管理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市政府经济研究室、市政府机关事务处的财务。代管市爱卫办的人员经费。
(七)负责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离退休老同志车辆购置、管理和服务。
(八)负责在职市政府领导的生活服务管理和市政府交办的接待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基建工作和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东湾院、中山院医疗保健服务工作以及市政府办、市政府经济研究室、市政府机关事务处、老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市政府机关医务室。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市政府机关事务处和市政府(正厅级)、市政府办(正处级)、市政府经济研究室(正处级)、处属服务中心(正科级)、医务所(正科级)等6家单位,代管市爱卫办(正处级)的人员经费。本部门核定编制数171名,全额编制155名,自收自支编制16名,实有人数295人,其中:在职人员183人(含临时聘用人员30人),离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104人。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市政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办公区运维管理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264.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96.2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5年年初预算数326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5.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9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29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550.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5.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8.44万元。与本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3264.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790.24万元,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离退休费、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474万元,系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市政府办公区运维管理专项513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公大楼、会场及市政府东湾院、中山院办公区运行所需的物业管理、设备维保、水电消耗、基础设施维修等方面支出;市政府工作专项44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重大活动、市政府对外接待开支及市政府领导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慰问活动等方面支出;市级离退休老干专项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市级离退休老干医疗保健、用车服务、开展各项活动等方面支出;市政府聘用人员及自收自支人员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需要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支 出;市政府办(含各业务科室)工作专项323万元,主要用于安排筹备各项重大活动、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及各单位请示事项、市政府应急宣传、应急处理平台维护及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市政府办领导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方面支出;市政府机关事务处工作专项19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机关事务处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对外联络等方面支出;市爱卫办科室工作经费11万元,主要用于市爱卫办各业务科室开展专项调研工作等方面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8万元安排的其他支出。
附件:2015年预算公开表格公开表格(附件1、2、3、4).xls
郴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