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桂阳监狱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我狱系郴州市市属监狱,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行政单位,系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主要职责是: `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狱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管理监狱,对罪犯执行刑罚、实施处罚和改造。坚持教育和改造相结合的原则,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罪犯,确保罪犯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3.分析研究、及时准确掌握狱情动态,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4.负责监狱民警的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监狱法学会工作。
6.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4664.44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较2017年增加1001.25万元,增长2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9.30万元,较2017年增加1219.04万元,增长37.16%,主要是今年增加了中央拨付地方政法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1508万元用于监狱改扩建工程所致;其他收入165.14万元,较2017年减少217.78万元,降低56.87%。
2018年度支出合计345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2.19万元,占比83.17%;项目支出581.14万元,占比16.83%。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2783.56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3453.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决算支出2349.7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支出486.74万元(发放未列入年初预算内的2017年度平安单位奖金、市直文明单位奖、绩效考核奖尾款、警察加班工资等);二是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支出522.4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支出11.89万元;三是项目支出581.1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支出171.14万元(发放未列入年初预算编外协警人员经费65万元)。
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872.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349.7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522.4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业务工作经费)581.14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万元(原批复数45万元,中途追加预算50万元),支出决算为78.12万元,完成预算的8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 0次,因公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1 台,保有量 7台),完成预算的9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公务接待共计17 批,共计102人,完成预算的10%。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监狱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管理,相应降低了公务接待费用;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 年增加46.94万元,增长1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8.34万元,增长168%(主要是2018年单位报旧换新购置一台执法执勤大巴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万元,降低58%。
4、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41万元,比2017年增加115.8万元,增长28 %。变动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一台50万元执法执勤大巴车,添置采购了一批监管改造设施和办公设备等。
5、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采购支出总额103.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03.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监管改造设施设备40万元,办公设施设备13.58万元,购置执法执勤大巴车一台50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31868平方米,价值 5406.37万元,车辆 6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台、一般执法用车3 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台、其他用车 2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无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980.76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狱整体绩效目标是:
1.依法管理监狱、对罪犯执行刑罚,保障罪犯生活费足额使用到位,确保监狱监管安全稳定。
2.依法保障干警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到位。
3.完成监狱改扩建工程后续决算及债务清理工作。
(1)严格管理,全面实现监狱的安全稳定。
坚守安全底线,落细落实安全制度,实现“四无”目标。我狱牢固树立安全首位意识,努力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实现了全年场所安全、队伍安全、执法安全的目标任务。
(2)罪犯改造转型稳步升级。
一是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罪犯教育。监狱严格执行“511”制度,建立罪犯“教育日时间保障一票否决”制度。突出抓专题教育,联合湘南学院法学院开展社会帮教,开展宪法教育主题活动,邀请专家讲授2018年宪法修正案和法律知识讲座,普及法律知识。
二是实现心理教育全覆盖,在监狱《启新报》开启“心理健康园地”专栏结合集中上大课对每批新入监的服刑人员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宣讲心理健康知识,心理健康教育普及率100%。
(3)监狱刑罚执行效能稳步提升。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办案。监狱落实办案责任制,二季度开展刑法执行规范化大检查活动,规范民警执法办案行为。
二是网上平台办案推进有力。监狱积极协调推动法院、检察院与监狱办案平台的互联互通,已经实现与中级法院实现互联互通,与检察院的互联互通工作正在推进。
(4)监狱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创新罪犯科学管理,科学组织罪犯劳动。完善了罪犯分级处遇办法,开设了罪犯劳务加班餐,出台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探亲实施方案,中秋期间成功组织实施离监探亲。完善罪犯劳动改造计分考核、劳动能力分类定级、劳动定额考核管理及劳动报酬办法,合理提高罪犯劳动报酬。
二是健全罪犯改造工作体系。实行罪犯改造工作一体化,完善入监矫治、出监教育改造工作机制。加强与社区矫正部门沟通协调配合,罪犯出狱评估、刑释人员安置衔接帮扶有序,对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实现必接必送。
(5)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有所突破。
一是改扩建工程项目进展顺利。监狱改扩建工程项目排郴州市重大工程建设“三个一批”中优先项目的第二位,改扩建工程二期工程市一级配套资金1508万落实到位,目前进入代建公司招标阶段。
二是监狱信息化系统建设有序推进。监狱规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标准,推进视频监控、安防报警等安防子系统与业务应用系统的集成应用。加强罪犯数据库建设,按要求推进罪犯数据、警察数据、执法办案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利用。
三是加强警用装备建设。监狱完善落实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和使用规范,投入63.19万元万元购置执法执勤车和监管警用设备设施,按要求配齐单警装备,加强防暴处突业务装备建设,警用装备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6)民警队伍建设有新气象。
一是全面从严治警。监狱班子成员带头抓作风建设,全面实行“三书两报告”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作风建设活动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全面认真开展自查,抓好清理排查整治。
二是强化民警能力素质提升。监狱制定了《桂阳监狱2018年警察教育培训计划》,注重实战技能培养,推行“战训合一”机制。提升理论素养,学习交流现场管理经验,建立新入门警察导师制,抓实新警岗前培训和传帮带工作。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湖南省桂阳监狱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