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郴州市编制委员会《关于郴州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郴编〔2016〕8号)及《关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郴编办〔2017〕223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主要职责为:依法统一受理和办理北湖区、苏仙区行政区域内不动产权利登记事务,承担有关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统计分析、监测利用工作,负责有关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归集管理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咨询服务,承担北湖区、苏仙区行政区域内房产交易备案服务职责。
2.机构设置。
我中心内设综合科、财务科、权籍调查科、综合受理科、登记一科、登记二科、登记三科、房产交易备案科、缮证发证科、档案科(市不动产档案馆)10个科室,城东分中心、城南分中心、城西分中心、城北分中心4个分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级。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657.6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897.6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6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157.6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职能整合和人员的划转,需重新调整我中心的职责、机构、编制和人员工资标准才能编制部门预算。市委编办2017年12月1日下发《关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我中心依据通知相关要求至2018年2月方完成岗位设置、任职资格审查、人员工资核定等工作,而市本级2017年底已完成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我中心仅聘用人员工资补助等项目支出500万元列入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未列入部门预算。
(2)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657.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3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49.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7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157.66万元,主要原因同收入预算增减原因。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7.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287.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127.51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5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52.1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37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a、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征收成本76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保障其正常运转。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聘用人员工资支出385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补助、五险及工作经费;
b、市民服务中心能耗及物业管理费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城投大厦物业管理及水电费;
c、系统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交易系统维护;
d、林权数据整理50万元,主要用于将林权数据从原来林业系统整合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系统。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2018年因我中心预算只批复了专项500万元,因此“三公”经费预算批复为0万元。
六、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2.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7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2657.66万元。
(2)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370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征收成本7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常运转,提高不动产业务办理效率,力争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90000宗,咨询200000人次。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车辆1辆,为租用郴州市一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小轿车一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公用房1500平方米,业务用房(档案馆用房)300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为租用市城投大厦办公楼。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