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移民开发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实施、监督和考评工作,依法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移民工作政策和管理制度。
(三)负责编制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四)负责审查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大纲和规划,指导、监督相关单位实施移民安置规划,并对规划实施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五)负责对各县市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稽察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六)负责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移民培训、大中型水库移民解困避险搬迁等后期扶持项目。
(七)指导、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全市移民管理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全市移民资金使用内部审计工作。
(九)负责来郴移民信访接待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十)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展移民扶持工作;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对口帮扶工作。
(十一)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小型水库移民扶持政策。
(十二)负责征收上地方电网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和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9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280.21万元,上年结转项目经费10.92万元。
(二)支出预算291.13万元
1、基本支出160.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0.8万元。
2、项目支出130.9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4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16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9万元。
(二)项目支出120万元,为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附件: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郴州市移民开发局
2015年3月9日
下载查看:移民局预算说明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