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我局为正处级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7个机构:办公室、总工办、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市政工程和管线规划科、用地规划科、建筑规划科,及4个派出机构,分别是市城乡规划局北湖分局、市城乡规划局苏仙分局、市城乡规划局高新分局、市城乡规划局经开分局组成。2017年未单位编制人数45人,年未在职人员实有人数42人,退休人员18人。
我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城乡规划发展战略及城乡规划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乡规划编制研究,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职责是主要负责拟订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内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选址方案,用地方案,建筑方案等审批工作,负责规划内道路、桥梁、公共交通、给排水等管理协调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等可行性研究,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等管理工作。
2017规划编制项目包括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专题研究等共17个子项。主要用于引领和指导郴州市城区若干片区和交通、环保、建筑、景观风貌、公用基础设施等行业的建设发展。
(二)专项立项情况。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拟定了2017年规划编制计划,并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审议。2017年6月,就各子项的采购方式请示市政府,并开展后续的政府采购工作。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项目绩效总目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承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项目阶段性绩效目标:在规划编制项目完成后,成为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有效指导城市发展和建设。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2017专项总投资1600万元,即规划编制专项工作经费,其中财政资金1600万元。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2017年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安排落实1597万元,实际拨付1597万元。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2017年规划编制专项经费实际支出1099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的开展主要根据市政府的安排,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按照计划完成。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市委市政府、财政的有关规定及局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在审计业务开展中,严格人员作风,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在项目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局及时加强调度,工作进展有序,所有采购项目均按计划完成任务。根据市政府批准,2017年我局共完成17个规划编制项目的招标工作,合同金额共1597万元。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起草了《郴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专项经费的使用。政府采购和合同签订等工作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实施,并且招投标全过程的资料以及合同均留有存档备份。为确保规划编制质量,起草了《郴州市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程序规定(试行)》,从项目立项到项目验收入库的各个环节流程,拟定了明确的管理要求和管理办法。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计划,规划编制项目应与2017年完成全部17个子项目的规划成果编制。目前14个子项目基本完成了规划成果方案的编制,即将进入报批阶段,仍有3个子项目进度之后。
(四)专项未如期完成的因素分析。
一是完成时间的计划制定较为严苛,17个子项目内容繁多,程序复杂,项目所需耗时较长,加上项目启动时间较晚,17个子项需单独走采购流程,直至2017年底才完成最后一个子项目(武广高铁城市设计项目)的采购工作,因此部分子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完成。二是存在子项目的上位规划进度滞后,导致该子项目的规划编制缺乏依据,如空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因北湖区政府组织编制的华塘镇总体规划进度滞后,导致缺乏上位规划依据,编制工作难以开展。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2017年规划编制专项经费,该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要求。
2、规划编制项目按期完成,成为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有效指导城市发展和建设。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对我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各控规对于相应片区各地块的用地指标,建设规模提出了明确的控制要求,合理确定城市开发强度。各专项规划对各专业领域的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设和空间布局要求,科学合理的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承载力,解决城市病问题。城市设计的编制对城市重要节点的建设提出了管控要求,有利于突出景观风貌整体性,提升景观环境质量,彰显城市特色,塑造城市精神,打造城市名片。
(三)重点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 郴州市城区电力专项规划。该项目受市人大高度重视,由我局负责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的编制对与郴州市城区及周边近郊镇范围内的变电站及电力线路进行了统筹安排,厘清了郴电国际和国网郴州分公司的服务范围和基础设施布局,为有效解决当前我市因两家供电公司存在导致的电力设施建设混乱,重复建设的现象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并成为电力基础设施选址和建设的法定依据。
2. 郴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地块用地控制规划。该规划对与我市棚改地块的拆除后的用途做了规定。并对各棚改地块的开发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棚改项目的审批依据,同时也为后续公用基础设施落地、项目选址和人口疏解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促进我市的可持续发展。
(四)综合绩效评价
本项目综合考评得分为99分,评价等次确定为优。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做好项目实施的踪检查工作。对立项实施的项目,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按合同要求组织实施,并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不能按合同要求组织实施,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因所有的项目需单独走采购流程,程序复杂,项目所需耗时较长,影响进度。
2、存在子项目的上位规划进度滞后,导致子项目的规划编制缺乏依据,编制工作难以开展。
七、意见及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