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委〔2010〕5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委〔2010〕6号),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依法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8.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登记审批发证,负责国家、省及市级规划矿区及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依法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13.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14.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承担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的责任。
15.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工作。
16.管理市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17.不动产登记。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包括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经济开发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郴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土地评估所、市矿产开发综合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测绘队。
三、人员情况。2017年末单位编制人数85人,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74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支出3,479.7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75.73万元,占总支出51.03%;项目支出1,704.03万元,占总支出48.97%。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基本支出1775.7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345.8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29.9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共完成404,518.56元,比上年减少109,449.74元,下降-21.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车改车辆数量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以及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完成86,100.00元,比上年增加55,584.32元,增加182.1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出国出境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完成78,574.00元,比上年减少73,650.00元,下降48.3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239,844.56元,比上年减少91,384.06元,下降27.5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车改车辆数量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项目支出1704.03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6.54万元,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91.5万元,土地资源调查122.11万元,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10.5万元,国土整治448.01万元,地质灾害防治129.88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27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346.79万元,基础测绘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7万元,引进人才费用5万元。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指标文规定用途使用,经费支出按流程审批,做到专款专用。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2017年财政拨其他资金25.02万元,主要为其他单位转来的代收代付款项。
(二)管理情况分析
已按照国库指标下达摘要按用途使用。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17年末资产57,965,755.94元,其中库存现金40,000.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4,274,877.34元,其他应收款13,352,872.61元,固定资产30,298,005.99元。
(一)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方面。
我局通过建立资产管理制度、绘制资产管理流程图,理顺了资产管理体制、明确了资产管理的流程及资产管理各环节的工作职责。
(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
我局没有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但通过科学合理使用资产、盘活资产,最大化提高了现有资产的利用效率。
(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
在日常固定资产管理中,及时将固定资产变动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本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摸清了家底,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有效利用资产奠定了工作基础。
四)资产处置方面
我局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均已履行审批程序,并将处置收入及时上缴国库。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强化资源精准供给,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向好发展。完成市中心城区38个年内续建项目、12个年内新开工项目、4个年内前期项目用地报批。完成市级领导联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41个。清理闲置土地40宗,处置到位16宗。全市2017年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成果通过验收,郴州高新区、汝城县开发区被授予节约集约利用先进单位,成果获评二等奖。全市建设用地GDP下降达到规定目标值。开展城镇低效用地清理再开发利用,完成省级以上园区低效用地清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全市用地结构更加优化,国土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保障调控作用有效发挥。
二、坚守耕地红线,构筑起全市粮食安全的堤坝。我们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耕地质量数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继续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全市耕地保有量29.31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71万公顷。创新出台政策文件,对补充耕地指标进行统一调剂和管理,推进补充耕地资源利用精细化,填补了省内空白。编制《郴州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验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9个、5605.48公顷,新增耕地3.36公顷,完成投资1.83亿元。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9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以A类纳入省级项目库。争取中省专项资金2300万元,积极推进苏仙区观山洞街道下白水村土壤修复项目和安仁县平背乡农田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项目。全市涉及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均实行了耕作层的保护剥离,社会反响良好。全市粮食安全的堤坝更加牢固。
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助推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们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继续推进矿产资源整顿整合。创建绿色矿山8个,稳步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认真开展打非治违、超深越界、无证勘查开采等专项整治,基本根治了乱采、乱挖、非法占地现象。协同成功举办第五届矿博会。
四、筑牢地灾防治“生命工程”,有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市中心城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24处。强化技术支撑,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及技术支撑单位备选库,建立郴州市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继续投入117万元完善市本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争取中、省资金6589万元,完成地质环境治理项目92个,搬迁受地质灾害影响居民286户,继续实施1个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强化查访问责,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全市成功避让地质灾害险情3次,避免人员伤亡75人,避免经济损失273万元,防灾成绩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地质灾害防治的“安全网”扎得更紧更牢。
五、强化责任担当,国土资源领域重大改革扎实推进。立足2016年改革成效,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决策推动下,我们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改革,完成职责整合、人员划转、档案移交等工作,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改革体制机制有序建成,受理量和办证时效大幅提升。全市建成不动产登记中心10个、登记场所110处、服务窗口245个,从事登记工作人员447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8.1万本、证明9.95万份,登簿20.83万笔。历史登记资料全部移交到位,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我们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和行政审批“一次办结”改革,纳入“一次办结”事项59个,通过清理责任清单、梳理登记事项、制定办事指南,纳入事项办理时限均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了60%,土地预审等事项压缩了76%。我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开展简政放权、中介清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领域改革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六、落实超常规扶持政策,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我们积极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为贫困县增加6.3亿财政收益。在汝城、桂东、资兴、临武等地开展多个省级矿业权价款调查评价项目,批复3个省级矿业权价款勘查项目。
七、致力固本培元,扎实提高测绘地理信息保障能力。强化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管,2000坐标转换和基础测绘工作加快推进,市本级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和各专题数据库数据的坐标转换稳步推进,基础测绘数据逐步更新,“郴州市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基本建设完成。
八、持续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们完善重大决策、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厘清权利、责任清单。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5件。我们抓实“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努力提升接访处访能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5批、307人次,办理上级转交办的信访件91件,及时受理率和办结率100%,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我们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土地督察整改、超深越界专项整治等工作为抓手,持续规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查处土地违法案件84件,罚没款610.13万元,拆除构建物2732平方米,没收构建物5.86万平方米,收回土地9.19公顷、耕地0.16公顷。查处矿山违法案件30件,罚没款102.88万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数和年末决算数相差较大。
2.各业务科室对资金的情况缺乏了解。
3.资产管理机制缺乏系统性,未完整包含的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导致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联系不够紧密,未形成高度关联。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预算的编制、执行的管理。
2.加强业务科室与财务室的联系,及时信息沟通。
3.充分利用资产数据建立资产信息档案。对资产各项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加工。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00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00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00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00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00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00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00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0.00 |
|||
社会 效益 |
||||||||
12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