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根据《郴州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郴办字【2002】42号),郴州市信访局为市委、市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机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二)承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郴赴省、中央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措施;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六)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为公共预算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机关单位基本运行、接访中心、接访劝返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91.2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91.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239.29万元。项目支出15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63万,其中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7万元,因公出国费0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91.2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39.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4.79万元,公用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办公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52万,主要用于接访中心租金及运行、联席办工作经费、接访劝返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附件1:市信访局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市信访局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市信访局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4: 市信访局201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郴州市信访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表1、2、3、4).xls
郴州市信访局
2015年2月27日
文档附件: |
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表1、2、3).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