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办发〔2017〕54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郴州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方案(2017-2019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郴州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方案
(2017-2019年)
为预防和减少我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方案(2017-2019年)》(湘政办发〔2017〕25号)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切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立足我市市情,统筹需求和财力状况,大力提升公路安全,不断完善公路安全设施,着力打造“平安交通”,为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主体责任,强化市直相关部门的政策指导和监管责任,加大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突出“四个”优先,即优先处置山区公路临水、临崖路段,班线客车、校车通行路段,事故多发、易发路段,交通流量大、重要旅游线路。在技术可行、经济可能的基础上,分年度、分步骤实施。
坚持统筹规划、整条推进的原则。科学制定总体方案,强化部门、行业间的协调配合,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要求,在先行处置安全风险等级高路段的基础上,增强工程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注重突出规模效应。
坚持规范运作、持续可控的原则。规范公路风险排查、设计、综合处置等工作流程,制定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完善评估监管体系,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
(三)工作目标。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我市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高风险路段安防工程任务,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处治率达100%,实现“一控、一防、两保”的目标,使全市普通公路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
控风险。系统开展全市公路路网风险排查,针对主要风险因素进行综合处置,全面消除高风险路段,将公路路网总体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之内。
防事故。科学管理,综合施策,强化监管和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
保安全。综合运用主动引导、被动防护等公路生命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保畅通。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加强交通管控和应急处置,保障公路通行秩序顺畅,方便群众便捷出行。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建立基础数据库。依据《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对现有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开展拉网式综合排查,在2015年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我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础数据库。
(二)实施现有普通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工程。2017-2019年,全面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我市普通公路高风险路段安防设施建设任务。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普通公路中的高风险路段进行综合处置,以加强公路安防设施建设为重点,主动引导和被动防护相结合,完善标志、标线、防护、诱导、警示、速度控制等设施,因地制宜,综合施策。
(三)实施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按照“现有四、五类桥梁改造加固率100%,新发现四、五类桥梁当年处治率100%”的要求,全面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我市普通公路危桥改造任务。
(四)实施公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综合处置。对省政府督办我市的6处事故多发、易发路段,根据事故类型、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多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其中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处置范围的,由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同级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提出综合处置方案。
(五)加强公路安全设施维护。将公路安全设施纳入养护工程范畴,定期进行维护更新;加强公路巡查,对损毁灭失及设置不规范、有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安全设施,及时进行改造或更新。
(六)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三同时”制度。按照“不添增量”的原则,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危桥改造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和危桥改造工程专项设计审查制、交(竣)工验收制。
三、主要任务(2017-2019年)
(一)2017年工作任务
1.完成普通公路高风险路段排查,建立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础数据项目库。完成交通运输部下达的G106线122公里安防工程示范项目,形成从路段排查、设计、咨询、施工至评估等各阶段的可复制推广的公路安防工程实施经验。
2.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发改、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制定普通公路高风险路段完善实施建设计划。
3.完成6处事故多发或易发路段分析、处置方案设计和分类实施工作。
4.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我市2017年1178公里现有普通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工程任务,其中国省干线公路189公里,农村公路989公里。
5.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我市2017年39座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任务。
6.在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现有公路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改造。
(二)2018年工作任务
1.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我市的现有普通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工程任务。
2.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我市现有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任务。
3.在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现有公路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改造。
(三)2019年工作任务
1.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我市的现有普通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工程任务。
2.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我市现有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任务。
3.在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现有公路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改造。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7年9-10月)。在2015年普通公路隐患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开展全面排查,完善基础台账,更新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础数据项目库。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019年10月)。依据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全面组织实施全市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完成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建设任务。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9年11-12月)。各责任主体单位组织验收和工作总结,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对照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建立由发改、公安、财政、安监等部门参与的全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全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隐患排查、计划制定、工程验收等进行联合会商。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监督、检查、考核。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建立高风险路段数据库,统筹协调、督促建设工程质量与进度;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参与高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筛查处置;各级安监部门要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重点,积极协调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除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年度资金计划外,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解决,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危桥改造,对任务重、完成任务好的县市区进行奖补。
(四)加强监督考核。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及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安监、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不定期组织对各县市区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纳入市对县市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指标范畴;市交通运输局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纳入当年度对县市区的交通运输目标考核内容,并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文档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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